(槟城17日讯)槟岛打枪埔2名孩童遭虐待案,孩童母亲及外婆的男性友人今日在乔治市地庭认罪,前者被罚款1万令吉,后者被判监禁18个月。
孩童的母亲为温薇薇(28岁),外婆的男性友人则是41岁的林金文(名字皆译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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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们被控于2022年5月13至5月27日之间,在槟城打枪埔组屋某单位内虐待3岁及5岁的孩童,触犯2001年儿童保护法令第31(1)(a)条文。一旦罪成,可罚款不超过5万令吉或监禁不超过20年,或两者兼施。
温薇薇及林金文在聆听控状后,双双认罪。检控官向法庭指出,虐童属于严重罪行也涉及公共利益,要求法官判处合理刑罚。
温薇薇的代表律师纳齐亚指出,温薇薇是一名沙爹档助手,日薪50令吉,是两名孩童的母亲,被告事后对自己犯下的错误非常后悔,保证不会重犯,希望给予机会改过自新。
法官莫哈末卡立训诫说,即使一只狗也会爱护自己的幼犬,作为人类更该疼惜自己的孩子。
他说,若被告不是两名孩童的亲生母亲,他会判以最高刑罚。考量到被告是两名孩童的母亲,他针对被告虐待两名孩童的做法各别罚款5000令吉(共1万令吉),若无法缴付罚款则各别监禁6个月取代。
另一方面,林金文的代表律师苏京达巴星指出,被告单身仅有初中一学历,是一名椰子小贩。被告只是不幸地在错误的时间出现在错误的地点,希望法庭给予轻判。
法官指出,任何人都不会允许或容忍虐待孩童的行为,因此判决被告监禁18个月,刑期从被捕日算起。
另外,针对此案的另一名被告,即孩童的外婆黄韩敏(54岁)同样面对虐童控状一事,其代表律师苏京达巴星在庭上说,基于该案已有两名被告认罪,因此他将呈交陈情书以撤销黄韩敏的控状。地庭订在下月18日,就此事做出裁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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