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大馬法律下,即使是非侵入式(non-invasive)及微創醫學美容療程,包括注射肉毒桿菌或玻尿酸、鐳射等,只能由專業的醫生操作。
報道:張丘豔
ADVERTISEMENT
在大馬法律下,即使是非侵入式(non-invasive)及微創醫學美容療程,包括注射肉毒桿菌或玻尿酸、鐳射等,只能由專業的醫生操作。
馬來西亞醫學美容協會副秘書張家熙醫生指出,醫美是醫學,而醫學與人體學息息相關,非奇蹟治療,但部分消費者有錯誤觀念,如認為微整的危險性較低且傷口不大,沒有必要找醫生進行醫美療程。
他受訪時說,消費者最常見的錯誤觀念是認為美容院更瞭解美,尤其是四五十歲以上的消費者,年輕時就到美容院而有錯誤觀念,以為到美容院接受醫美療程沒有問題。
在醫學界有超過10年經驗,也是Dream Clinic創辦人的張家熙說,醫生會告知醫美療程可能出現的後遺症,如接受鐳射後皮膚會稍泛紅、會有一段修復期;反觀一些美容院廣告聲稱療程零修復期,或“你今天來,今天就美”,都是具有誤導性。
張家熙:勿被廣告營銷手法混淆
在醫美界執業5年的張家熙提醒民眾,不要被廣告及營銷手法所混淆,如美容師穿上醫生白袍,把博士學位(Doctor of Philosophy)稱做醫生。
他指正規診所的招牌左上角會標識著“Klinik”字眼,診所必須展示衛生部批准的Borang B,民眾可到大馬醫藥理事會(MMC)官網查詢醫生是否已註冊。
他說,消費者可以向大馬醫藥理事會網站提出反饋或舉報有爭議的正規醫生,美容院就沒有投訴管道。
他說,美容院以術前術後照作為宣傳廣告,但診所不會這麼做,因此這樣的廣告可被舉報,政府官員可介入調查並開罰單。
專業醫學美容嚴格看待每個療程
張家熙強調,專業的醫學美容嚴格看待每個療程,由受訓且持有衛生部認證的資格認證和特權信(LCP)的醫生,在有執照的場所進行,還需檢查使用的產品及儀器是否由有關當局驗證,少了任何一個事項,都會使消費者暴露在風險中。
他說,診所需遵守許多規格,做足衛生措施避免感染,確保使用的物品沒有受汙染,給予消費者正確的醫療衛生保障。衛生局及衛生部旗下的國家藥劑監管機構(NPRA)每年都會檢查診所及藥單。
陳世俊:醫療緊急事故
“醫務人員才能處理”
馬來西亞醫學美容協會(MSAM)前主席陳世俊說:“非醫務人員無法處理醫療緊急事故,看似簡單的(醫美)程序,可能會出錯釀禍。”
他坦言,許多消費者接受未經授權及培訓的人員進行醫美醫療程序,其實將威脅性命。
他指政府機構應加強執法,保護我國醫美領域的權益,教育民眾向合格醫生及註冊機構尋求醫美服務。
美容業跨界醫美療程
醫協:政府監管不力
美容業跨界執行醫美療程,到底應該是受到衛生部的對付,還是國內貿易及生活費部的責任?還是出現三不管的灰色地帶,讓業者有機會鑽漏洞?
大馬醫藥協會(MMA)主席穆魯加醫生認為,法律有明確的規定,認為此事不應存在灰色地帶,此課題在於缺乏執法力度。雖然美容業是在國內貿易及生活費部的管轄範圍,但非法的侵入式手術危害健康,內貿部及衛生部應攜手合作,提供美容師不可執行的服務清單,執法交由內貿部執行;針對私人醫美業者的執法,則交由衛生部執行。
他指出,只有註冊的執業醫生才能執行侵入式手術,這些手術必須在1998年私人醫療保健設施和服務法(586法令)下注冊的場所內進行,
他指美容及醫美服務的廣告也需受監控,並表示民眾在舉報非法活動方面扮演重要角色。
“最主要的是,需要針對美容師及醫美從業者可提供哪個服務進行宣導和教育。”
雖然有人認為政府可效仿英國修訂2022年健康與保健法令,但穆魯加認為無需這麼做。
“我們需要的是適當的執法及教育,讓民眾知道誰有資格併合法執行什麼類型的療程或手術。”
他說,所有醫美廣告必須獲得衛生部的醫藥廣告局批准,執法單位發現或接獲舉報會下令撤下廣告,但線上廣告卻缺乏執法,所以衛生部需與大馬通訊及多媒體委員會密切合作解決該問題。
衛部:未獲醫藥廣告局批准
民眾可舉報違例廣告
衛生部藥劑服務高級主任諾哈麗扎對本報說,在1956年藥物(廣告及銷售)法令第4A及4B條文下,與治療、預防或診斷人類疾病或狀況有關的藥品、技能及服務的廣告,在發佈前需獲得醫藥廣告局(MAB)的批准,醫美療程相關廣告將根據LCP評估。
她指出,帶有KKLIU序號的廣告表明該廣告獲得醫藥廣告局批准。民眾可瀏覽www.pharmacy.gov.my查看廣告批准名單。
民眾若發現未經醫藥廣告局批准的醫美療程廣告,可電郵至[email protected]投訴,或可透過衛生部公共投訴管理系統(SISPAA)https://myckaps.spab.gov.my/eApps/system/index.do?showPage= faq投報。
業者鑽空子 民眾欠覺醒 執法太鬆懈
國消會:醫美業3亂象
報道:張丘豔
他受訪時說,國消會接獲的醫美投訴分為兩類,即籤購配套問題及非法醫美猖獗,後者的投訴最多。
受害者10人僅3人舉報
國家消費人行動議會全國投訴局主任陳造賢說,目前這個行業的亂象有三個方面:業者一直鑽空子、消費者醒覺不夠,相關單位不作為。
他指出,10名受害者只有3人舉報,因許多消費者特別是女性覺得丟臉或自卑而沒有投訴。
普通会员 | VIP | VVIP | |
---|---|---|---|
星洲网平台内容 | |||
星洲公开活动 | |||
礼品/优惠 | |||
会员文 | |||
VIP文 | |||
特邀活动/特级优惠 | |||
电子报(全国11份地方版) | |||
报纸 | |||
非法醫美手術導致的創傷包括鼻子和胸部積膿、眼睛受傷或失明、眼皮無法合上,這些只是非法醫美受害案例的冰山一角。
“有時我們接獲消費者投訴和介入處理時,業者還以為他們是有認證的。”
他說,市場有一些鑽空子的組織或學院,聲稱接受他們培訓後會得到證書,可進行醫美,但都是混淆視聽。
他說,過去很多業者不曉得自己違法,衛生部近兩年發佈有關醫美的資訊,相信業者普遍知曉。
指“微整師”是“非法醫美”
陳造賢強調,市場上並沒有“微整師”這個職業;說穿了,微整師其實是非法進行醫美療程的美容師。
他說,有不少美容師獲得大馬技術文憑(SKM)後,便宣稱是合格的微整師,但這只是技職文憑,不可以提供打針、埋線及抽脂等醫美服務。
陳造賢:增“正規醫美”迎需求
陳造賢指出,消費者與商業群體是共生關係,供與求永遠講求平衡,若一味要業者改革但消費者繼續找不正規業者做醫美,就不容易解決非法醫美問題。
“有些人一生只做一次醫美,有些人一輩子都不會做,這方面的宣傳難度就會高很多。”
他們最擔心的是一些社團和團體聲稱提供合法認證,許多消費人沒有獲得正確資訊或被誤導,以為美容師、微整師也合法提供醫美服務;另外一些消費者明知道是不正規的醫美服務,卻因價格便宜或受社媒貼文影響,認為對方比醫生更經驗豐富而接受服務。
或可參考美英政策
“讓美容師提供特定服務”
有美容業者向貿消部和衛生部提出訴求,以便美容師進行特定醫美服務如鐳射療程等,但衛生部不認同,因為還是有一定風險,但陳造賢認為有商議空間,或可參考美國及英國的政策,讓美容師經過專業培訓及得到認證後進行鐳射療程。
他說,在制定方案時,需結合相關醫學知識及理論基礎,也需要衛生部的支持,內貿部與衛生部必須溝通。
楊國偉:應攜手整頓美業領域
國家消費人行動議會全國議長拿督巴杜卡楊國偉博士表示,該議會已向政府提議組織國家美業議會,希望涉及衛生部、醫生、政府官員及相關領域的民間代表,探討消費者及美業事務,攜手整頓美業領域。
他們對消費者接受非法醫美業者的醫美程序後出現問題和後遺症感到同情。
“我們雖然沒有執法權,但我們有知情權。有消費人來投訴,我們才產生力量保護消費人,拿更多證據及信息,再提呈至相關部門。”
MAPACS主席:看過無數病例
追求完美致毀容畸形
馬來西亞整形美容與顱頜面外科協會(MAPACS)主席惹古南達醫生看過無數人為了追求完美,最後變成畸形或毀容。
他表示,醫院接到的求助病例,大部分是手術造成畸形、皮膚受感染,及植入的材料和線條外露等。
他透露,不久前就發生一宗在乳房注射“填充劑”導致肺栓塞(pulmonary embolism)的病例,該名患者幸好及時送急診室保命,但出院後,仍會出現呼吸能力減退的情況。
住家美容院整形不安全
他受訪時表示,由非專業醫療人員執行整形手術的風險還包括感染、出血、變形,甚至導致死亡。有關人士可能使用非法產品及進行不安全的手術,譬如在住家及美容院進行整形手術都是不安全的。
“這些人培訓不足,有些追求經濟利益,而不顧病人的安全。他們執行手術前沒有提供適當的建議,也沒有術後護理。配藥往往是非法處方,他們也無法處理任何併發症。”
目前是亞羅士打中央醫院整形外科顧問的惹古南達感慨地表示,這些手術原本是要改善病人的生活質量,如今卻因為這類活動猖獗而帶來安全隱患。
國內僅有91整形醫生
我國目前只有91名整形外科醫生,惹古南達醫生指出,他們才可進行隆胸等侵入性手術。他們是經過培訓的專科醫生,熟悉各種治療方式,必須向全國專科登記局註冊,受到大馬美容醫學實踐組監管。
他說,整形外科醫生在手術前後和過程中都會進行適當的評估及建議,若出現併發症也能在安全的環境中處理,他們受到約束,不能徵收過高的費用。
應憲報規定美容師療程
至於要如何提高民眾的安全意識,惹古南達同樣認為必須憲報頒佈美容師(非醫生)的實踐範圍,規定他們僅能涉及皮膚表層的程序(直接和間接)的療程。
基於醫美屬於哪一個部門和機構管轄出現灰色地帶,惹古南達醫生點名衛生部、國內貿易及生活費部和警方必須加強執法。
他促請當局禁止媒體尤其社媒發佈無牌業者的廣告及訪問,立法管制產品銷售,並藉助媒體宣導,向目標群體傳遞正確訊息。
惹古南達建議民眾到衛生部官網,查詢有註冊的合法醫美或整容服務中心,讓專業的醫生進行手術。
趙紫珊:非法醫美猖獗
民眾意識偏低所致
報道:張丘豔
執業律師趙紫珊說,醫美規範與執法最大的挑戰在於民眾普遍意識偏低,導致非法醫美逐漸猖獗。
她回應本報說,在法律上,美容院或個人在未有衛生部特定執照與註冊下提供醫美,可在1998年私人醫療保健設備及服務法令下面對刑事指控,最高刑罰為50萬罰款或監禁不超過6年。
“違法者也可在1952年毒藥法令或1984年化妝品及毒品管制條例下被控。”
1998年私人醫療保健設備及服務法令並無強制性監禁,她認為法令有必要加重刑罰,以便達到威懾效果。
紀慧儀:無牌業者發免責聲明仍可被訴
另一名執業律師紀慧儀表示,即便無牌醫美業者在手術前以口頭方式發出免責聲明,但若發生不幸事故也難辭其咎,因為其行為造成嚴重傷害或導致死亡,可以被起訴。
對持牌醫生可援引侵權法(過失侵權法),起訴對方沒有使用專業技能進行手術療程,而對受害者造成傷害。
沒有執照卻為病人進行醫美療程則觸犯1971年醫藥法令第32條文(欺詐註冊),受害者可在1950年合約法令第17條文(欺詐)及第18條文(虛假陳述)起訴對方,索償數額視個案而定,考量因素包括傷勢部位、嚴重程度、對受害者造成短暫或永久影響、心理上的傷害等。
相關文章:
ADVERTISEMENT
热门新闻
百格视频
ADVERTISEME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