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加坡19日讯)涉及10亿新元(约34亿令吉)洗钱案被控的10名外国人当中,有7人在本地公司持有股份或担任董事。
《8视界新闻网》在新加坡会计与企业管制局(ACRA)网站查询到的资料显示,除了31岁的柬埔寨籍被告苏文强、31岁的中国籍被告王宝森,以及34岁的塞浦路斯籍被告王德海,没有任何公司的记录之外,其他7人都在本地公司持股或出任董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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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海金 (40岁) 塞浦路斯籍
Aiqinhai投资公司、Daily Glory国际公司和Yihao Cyber科技公司的董事和股东,Meining (Asia)国际电子商务和家用电器批发及销售公司SG-Gree公司的股东。
根据无招牌海鲜控股(No Signboard Holdings)2021财政年的常年报告,苏海金持有20%的股份。他于2021年10月11日被委任董事,于2022年6月14日卸任非执行董事职务,在任期间没有收取任何董事费。
苏宝林 (41岁) 柬埔寨籍
SG-Gree、Xinbao投资控股和Xinjiamei投资公司的董事和股东、Meining(Asia)国际电子商务和Sentosa Project的股东。
张瑞进 (44岁) 中国籍
管理顾问公司Golden Eagle Family Office董事
林宝颖 (43岁) 中国籍
Golden Eagle Family Office董事、食品外卖和外送公司Ban Tian Yao Catering和管理顾问公司Eagle77的股东。
苏剑锋( 35岁) 瓦努阿图籍
批发公司Ricco的股东
王水明 (42岁) 土耳其籍
软件和应用程序开发公司Zhuo Chi科技的董事兼股东、已除名的Ming Xin(新加坡)科技公司股东
陈清远( 33岁) 柬埔寨籍
资讯科技顾问公司Hicloud Technology Esop股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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