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加坡19日訊)涉及10億新元(約34億令吉)洗錢案被控的10名外國人當中,有7人在本地公司持有股份或擔任董事。
《8視界新聞網》在新加坡會計與企業管制局(ACRA)網站查詢到的資料顯示,除了31歲的柬埔寨籍被告蘇文強、31歲的中國籍被告王寶森,以及34歲的塞浦路斯籍被告王德海,沒有任何公司的記錄之外,其他7人都在本地公司持股或出任董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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蘇海金 (40歲) 塞浦路斯籍
Aiqinhai投資公司、Daily Glory國際公司和Yihao Cyber科技公司的董事和股東,Meining (Asia)國際電子商務和家用電器批發及銷售公司SG-Gree公司的股東。
根據無招牌海鮮控股(No Signboard Holdings)2021財政年的常年報告,蘇海金持有20%的股份。他於2021年10月11日被委任董事,於2022年6月14日卸任非執行董事職務,在任期間沒有收取任何董事費。
蘇寶林 (41歲) 柬埔寨籍
SG-Gree、Xinbao投資控股和Xinjiamei投資公司的董事和股東、Meining(Asia)國際電子商務和Sentosa Project的股東。
張瑞進 (44歲) 中國籍
管理顧問公司Golden Eagle Family Office董事
林寶穎 (43歲) 中國籍
Golden Eagle Family Office董事、食品外賣和外送公司Ban Tian Yao Catering和管理顧問公司Eagle77的股東。
蘇劍鋒( 35歲) 瓦努阿圖籍
批發公司Ricco的股東
王水明 (42歲) 土耳其籍
軟件和應用程序開發公司Zhuo Chi科技的董事兼股東、已除名的Ming Xin(新加坡)科技公司股東
陳清遠( 33歲) 柬埔寨籍
資訊科技顧問公司Hicloud Technology Esop股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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