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打灵再也20日讯)全国副总警长拿督斯里阿育汉警告民众,从即日开始,任何人传播小型飞机坠毁时现场视频的人士将受到对付,所有人勿再转发有关视频,以免被警方依法对付!
3散播视频者录供
“警方早前已传召3名散播空难视频的人士到沙亚南警局录供,目前正商讨是否有就此开启调查档案的必要性,也或许会传召更多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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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育汉今午于雪州峇都喼Raudhatul Sakinah第二期穆斯林公墓出席彭亨州行政议员拿督斯里佐哈里哈伦的安葬仪式后,召开新闻发布会如是指出。
已发布则既往不究
阿育汉补充,凡是和坠机意外发生时及相关的视频都不可以传播,不过警方只是针对今天开始过后继续传播视频的人士,过去已经发布的则既往不究,警方也不会要求媒体下架视频。
他表示,有人为了吸引粉丝跟帖(Follower)而传播上述空难视频,但此举却罔顾罹难者家属的隐私及感受。
最高罚5万监1年
他强调,警方在今日起,若发现任何人散播空难视频,便会直接援引1998年通讯及多媒体法令第233条文采取对付行动。
根据1998年通讯及多媒体法令第233条文阐明,滥用社交媒体者一旦罪成,最高可被罚款5万令吉及监禁一年,或两者兼施。
阿育汉表示,“警方在小型飞机坠毁事件中的工作已告一段落,包括鉴定罹难者身分及让家属领回遗体,剩余的调查工作则交由航空事故调查局(BSKU)进行。”
数字通讯部长法米日前表示,如果警方接获相关投报,数字通讯部可以根据现有的法律采取行动。
他昨日在班底谷乐龄人士活动中心出席活动受询时说,“如果有人向警方报案,我相信法律上已有与进行调查相关的规定,如果发现有违法行为,就会采取行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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