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相把问题摊在阳光下,呼吁停止这种不良惯例,值得赞许,不过更重要的是,找出问题的根源,采取行动加以遏止。毕竟,只靠单纯的“呼吁”,难以根除顽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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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相安华日前表示,一切发展项目,包括房屋计划,都应该立即停止索取及给予佣金的惯例。他强调,政府不曾阻止任何公司营运及赚取利润,但不应出现向任何部长或政党提供佣金的惯例。他说:“(公司)获得利润并没有问题,但不要沿袭昔日的歪风,拿出1000万或1500万令吉来给部长或政党。这构成破坏。”
的确,这种事情不该发生。且不论当中是否存在贪污滥权的问题,佣金也是一种“成本”,会导致相关计划更昂贵,最后或转嫁给消费者∕购屋者。
因此,消费者∕购屋者别以为首相所提及的事项与己无关,搞不好自己已经为相关行径承担了代价。这些所谓的“佣金”,其实可以有更好的用途,譬如用来回馈人民,降低成本与售价。
首相把问题摊在阳光下,呼吁停止这种不良惯例,值得赞许,不过更重要的是,找出问题的根源,采取行动加以遏止。毕竟,只靠单纯的“呼吁”,难以根除顽疾。
既然说是惯例,意味着行之有年,形成一种不言自明的“潜规则”。问题是,到底是怎样的环境为这种“潜规则”提供了条件?是因为申请程序上的繁文缛节?欠缺透明的过程?还是当中存在灰色地带或滥权空间?倘若没有必要,何以企业∕发展商会双手奉上千万佣金?
当局须重新检讨整个流程,简化程序,增加透明度,厘清灰色地带,以确保所有发展计划都受到公正和公平的审核。只要一切都透明地按照既定程序走,就能扫除不确定性,避免“潜规则”横行。
当然,这种所谓的惯例或“潜规则”,已经被习以为常,视为常态,要在短时间内完全匡正过来,并不容易。政府需要采取实际行动,多管齐下,以遏制这股歪风,而不能只是停留在口头呼吁而已。
当中,政府需关注政治献金的课题。目前我国尚没有法令管制政治献金,这就打开了一个缺口。当所谓的“佣金”,被冠上政治献金的名堂,就会变得名正言顺。
曾经有案例,政治领袖遭判受贿罪成,但后来上诉庭裁定相关款项为政治献金,而判他无罪释放。以此视之,要杜绝“佣金”惯例,政府必须为政治献金划出一条明确的界线,否则在一个糊模的灰色空间,“潜规则”就能大行其道。
对于立法管制政治献金,我国社会议论多年,坊间也认同有必要落实。马来显赫组织(G25)早前已促请国会跨党派政治献金委员会尽早达成共识,以推进政治献金法案的提呈。期望政府尽速制定政治献金的框架,让相关事项有法可依。
“潜规则”的出现,往往是因为缺乏清晰的“明规则”和透明程序,要摒除“潜规则”、纠正不良惯例,就须制定透明、清楚的条例和程序。简言之,就是要用“明规则”来取代“潜规则”。
就正常而言,任何发展项目,包括房屋计划,都不应该出现索取及给予佣金的惯例。如今是时候为这种不良惯例,画上句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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