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相把問題攤在陽光下,呼籲停止這種不良慣例,值得讚許,不過更重要的是,找出問題的根源,採取行動加以遏止。畢竟,只靠單純的“呼籲”,難以根除頑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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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相安華日前表示,一切發展項目,包括房屋計劃,都應該立即停止索取及給予佣金的慣例。他強調,政府不曾阻止任何公司營運及賺取利潤,但不應出現向任何部長或政黨提供佣金的慣例。他說:“(公司)獲得利潤並沒有問題,但不要沿襲昔日的歪風,拿出1000萬或1500萬令吉來給部長或政黨。這構成破壞。”
的確,這種事情不該發生。且不論當中是否存在貪汙濫權的問題,佣金也是一種“成本”,會導致相關計劃更昂貴,最後或轉嫁給消費者∕購屋者。
因此,消費者∕購屋者別以為首相所提及的事項與己無關,搞不好自己已經為相關行徑承擔了代價。這些所謂的“佣金”,其實可以有更好的用途,譬如用來回饋人民,降低成本與售價。
首相把問題攤在陽光下,呼籲停止這種不良慣例,值得讚許,不過更重要的是,找出問題的根源,採取行動加以遏止。畢竟,只靠單純的“呼籲”,難以根除頑疾。
既然說是慣例,意味著行之有年,形成一種不言自明的“潛規則”。問題是,到底是怎樣的環境為這種“潛規則”提供了條件?是因為申請程序上的繁文縟節?欠缺透明的過程?還是當中存在灰色地帶或濫權空間?倘若沒有必要,何以企業∕發展商會雙手奉上千萬佣金?
當局須重新檢討整個流程,簡化程序,增加透明度,釐清灰色地帶,以確保所有發展計劃都受到公正和公平的審核。只要一切都透明地按照既定程序走,就能掃除不確定性,避免“潛規則”橫行。
當然,這種所謂的慣例或“潛規則”,已經被習以為常,視為常態,要在短時間內完全匡正過來,並不容易。政府需要採取實際行動,多管齊下,以遏制這股歪風,而不能只是停留在口頭呼籲而已。
當中,政府需關注政治獻金的課題。目前我國尚沒有法令管制政治獻金,這就打開了一個缺口。當所謂的“佣金”,被冠上政治獻金的名堂,就會變得名正言順。
曾經有案例,政治領袖遭判受賄罪成,但後來上訴庭裁定相關款項為政治獻金,而判他無罪釋放。以此視之,要杜絕“佣金”慣例,政府必須為政治獻金劃出一條明確的界線,否則在一個糊模的灰色空間,“潛規則”就能大行其道。
對於立法管制政治獻金,我國社會議論多年,坊間也認同有必要落實。馬來顯赫組織(G25)早前已促請國會跨黨派政治獻金委員會盡早達成共識,以推進政治獻金法案的提呈。期望政府儘速制定政治獻金的框架,讓相關事項有法可依。
“潛規則”的出現,往往是因為缺乏清晰的“明規則”和透明程序,要摒除“潛規則”、糾正不良慣例,就須制定透明、清楚的條例和程序。簡言之,就是要用“明規則”來取代“潛規則”。
就正常而言,任何發展項目,包括房屋計劃,都不應該出現索取及給予佣金的慣例。如今是時候為這種不良慣例,畫上句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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