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芙蓉22日訊)虐待暴打女兒致死,狠父被芙蓉高庭判處絞刑!
這起父親虐死女兒案件發生於5年前,法官拿汀羅哈妮在庭上指出,基於辯方無法提出合理懷疑來反駁提控,因此判處41歲的莫哈末阿都拉死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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莫哈末阿都拉是一名前軍人,他被控於2018年1月31日,在波德申蘆骨的一間住家內,虐打致死當時只有9歲的女兒諾愛娜,因此牴觸刑事法典302謀殺條文。
羅哈妮說,審訊的過程中辯方只是一直選擇否認罪狀而已。
“法庭判處你(莫哈末阿都拉)死刑,絞刑至死(gantung sampai mati),行刑日將另擇日期。”
主控官莎莉花指出,莫哈末阿都拉的殘忍行為導致親生女兒腹部多處嚴重受傷,被告甚至踩踏及腳踢女兒致死。
死者有32處外傷,特別是頭部、頸項和肚子,檢驗也發現,死者體內多處內出血,肝臟、胰臟和腎臟都有傷。
“這名女童被自己的父親踩踏及狂踢,這樣的行為是無情的……父親的天性就應該保護、照顧和愛自己的孩子。”
整個案件審訊,法庭共召見19名證人出庭供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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