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24日讯)马来西亚宗乡青基金会董事会主席拿督斯里林振辉指出,教育部长法丽娜宣布,教育部准备从明年起把“脑威圣训40段”鉴赏模块扩展至“教育部管辖之下的其他学校,是不合理、不合情,甚至不合法的,因这做法已侵犯了国人宗教自由的原则,并且抵触了联邦宪法。
他说,如果教育部管辖之下的其他学校没有穆斯林学生,或大部分是非穆斯林学生,要如何鉴定与安排?教育部必须针对这些细节提供详细的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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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今日在文告中指出,联邦宪法第11条宗教自由的第一款阐明,在大马人人皆有权信奉与实践其宗教信仰,并遵循第四款(州法律以及关于吉隆坡、纳闽与布城等联邦直辖区之联邦法律,可以控制或限制任何在信奉伊斯兰人士之间传播的宗教学说或信仰)宣传其宗教信仰;而且宗教之间不得强逼他人接受或信奉。
质疑是否经内阁讨论或批准
他质疑,教育部这项决定是否有经过内阁的讨论和批准,并相信如果此事在内阁讨论,非穆斯林的内阁部长将会提出非穆斯林的疑虑和担忧,并传达民间的声音,而不是由教育部长突如其来的就直接宣布决策。
如将伊教育强加给非穆生
“宗教自由是每个国人都应享有的基本权利,特别是在眼前这时刻,尊重和保护每个人的宗教信仰是至关重要的。这是马来西亚宪法所保障的权利之一,被视为国际人权标准的一部分。然而,引入含有宗教成分的模块到非宗教学校可能会引发宗教自由的问题,因为它似乎将一个宗教的内容强加给了其他宗教信仰的学生。”
他认为,教育部需要确保它的政策和计划不会强制学生学习与其宗教信仰不符的内容,这需要仔细的计划和协调,以确保各种宗教信仰的学生,都能在学校中感到舒适和被尊重。
应鼓励学校开展跨宗教对话
他说,教育部还应该鼓励学校开展跨宗教对话和互动,以增进学生之间的理解和尊重。这有助于建立一个更加和谐和包容的社会,反映了马来西亚多元文化的本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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