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24日訊)馬來西亞宗鄉青基金會董事會主席拿督斯里林振輝指出,教育部長法麗娜宣佈,教育部準備從明年起把“腦威聖訓40段”鑑賞模塊擴展至“教育部管轄之下的其他學校,是不合理、不合情,甚至不合法的,因這做法已侵犯了國人宗教自由的原則,並且牴觸了聯邦憲法。
他說,如果教育部管轄之下的其他學校沒有穆斯林學生,或大部分是非穆斯林學生,要如何鑑定與安排?教育部必須針對這些細節提供詳細的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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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今日在文告中指出,聯邦憲法第11條宗教自由的第一款闡明,在大馬人人皆有權信奉與實踐其宗教信仰,並遵循第四款(州法律以及關於吉隆坡、納閩與布城等聯邦直轄區之聯邦法律,可以控制或限制任何在信奉伊斯蘭人士之間傳播的宗教學說或信仰)宣傳其宗教信仰;而且宗教之間不得強逼他人接受或信奉。
質疑是否經內閣討論或批准
他質疑,教育部這項決定是否有經過內閣的討論和批准,並相信如果此事在內閣討論,非穆斯林的內閣部長將會提出非穆斯林的疑慮和擔憂,並傳達民間的聲音,而不是由教育部長突如其來的就直接宣佈決策。
如將伊教育強加給非穆生
“宗教自由是每個國人都應享有的基本權利,特別是在眼前這時刻,尊重和保護每個人的宗教信仰是至關重要的。這是馬來西亞憲法所保障的權利之一,被視為國際人權標準的一部分。然而,引入含有宗教成分的模塊到非宗教學校可能會引發宗教自由的問題,因為它似乎將一個宗教的內容強加給了其他宗教信仰的學生。”
他認為,教育部需要確保它的政策和計劃不會強制學生學習與其宗教信仰不符的內容,這需要仔細的計劃和協調,以確保各種宗教信仰的學生,都能在學校中感到舒適和被尊重。
應鼓勵學校開展跨宗教對話
他說,教育部還應該鼓勵學校開展跨宗教對話和互動,以增進學生之間的理解和尊重。這有助於建立一個更加和諧和包容的社會,反映了馬來西亞多元文化的本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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