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布城24日讯)挑战华淡小违宪案上诉方的其中一名代表律师拿督沙哈鲁丁主张,上诉方提出诉讼不是要关闭多源流学校,而是要改变多源流学校的教学媒介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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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表马来西亚穆斯林教师联盟(i-Guru) 的沙哈鲁丁今日在上诉庭为华淡小违宪上诉案陈词时说,上诉方主张公立学校应以国语教学,而不是以华语和淡米尔语作为教学媒介语。
指非要关闭多源流学校
“我们并不是要关闭多源流学校,而是要改变(多源流学校)教学媒介语。”
他说,公立学校包括多源流学校是公共权力机构,因为学校具有公共元素和法定职能,负责履行公共职责和公共职能。
“与公立学校有关的事务,本质上就是公共和政府的事务。因此所有学校,包括多源流学校,教学媒介语都必须使用国语,否则就违反联邦宪法第152条款。”
指1996年教育法2条文违宪
沙哈鲁丁也说,允许国民型学校使用华语和淡米尔语作为媒介语的1996年教育法令第17和第28条文是违宪的。
他主张,有关条文并是在没有经过统治者会议同意的情况下通过,因此教育部长根据相关条文来成立国民型学校是不合法的。
“这是因为相关法令的第17条文和第28条文带来累积效应,完全放弃马来语作为小学教育的主要媒介。”
多个华教团体和印裔组织代表也对此案表示关注,前往布上诉庭聆听此案审讯。
出席代表包括董总主席陈大锦、副主席杨应俊、财政拿督杨安山、马华发言人陈君儿、马来西亚华文理事会主席拿督王鸿财、执委麦雪儿、许惜惜、吴令安、黄冬菊、留台联总副会长林永兴、爪夷文书法行动组织(SEKAT)秘书长阿伦多拉沙米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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