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處理了一則關於狠父虐打致死9歲女兒的悲劇,看著主控官敘述著這名最終被判絞刑致死的前軍人如何又踩又踢的打死親生女兒,真的覺得很心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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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暴、虐待,從來不是社會的新鮮事,就像生與死一樣,家暴和虐待事件每天在世界的各個角落上演著,有些人獲救了但留下了終生的陰影,有些人死了,施暴者卻也未必得到應有的懲罰。
但是,比起可以看得見傷痕,聞得到血腥的家庭暴力,家庭精神暴力也不容忽視,畢竟利刀割肉傷易愈,惡語傷人恨不消。
一個人要是割傷了,結疤後就好了,可是家人之間用言語傷害的話卻會變成留在心頭的傷口,慢慢潰爛。
以前我以為一般都是父母會對子女施行精神暴力,通過言語各種的打壓、數落、羞辱,讓孩子覺得自己失去價值、丟失靈魂,彷彿行屍走肉。
這種精神虐待沒有痕跡、不流血,而被精神家暴的孩子也依然活著,像是一切如常。
後來,進入了媒體界接觸的人更多,我才發現,精神暴力根本不侷限在父母對孩子,還可存在於兄弟姐妹之間、情侶夫妻之間、也可以是孩子對父母反向精神暴力和情緒勒索。
當每一個人,都站在自己的立場、從自己的感受出發時,便會理所當然的把當下不愉快的情緒歸咎於他人,各種的埋怨和不滿都是別人的錯,此時若是身邊有一個“善解人意”或“不懂拒絕”的人存在,他便可能不幸淪為那個遭受精神暴力的受害者。
施虐者會把自己的不幸和不愉快都發洩到這個人身上,因為他知道對方不會反抗並且對他依賴,而這樣的對象一般都是施虐者的家人。
舉個例子,幫女兒帶娃的母親把家裡收拾妥當,把午飯也做好了,女兒回到家卻連娘都沒叫一聲,就開始對孩子嚷嚷,母親忍不住斥責馬上就迎來了一頓數落,比如受的教育程度低不懂教育孩子、比如退休後沒有工作不知打工人的苦等。
母親不得反駁,否則女兒就帶走孫子並中斷給家裡的生活費。
像這樣的情況,很多人都認為不就是家庭常事,卻很少人會想為什麼為母者因為愛和在意就必須無條件的長期忍辱?
我們很多人在外面講話都是通情達理的,但對待自己的親人從來就不好好講話,因為習慣了,也因為心裡一直自私的認為自己就是這樣的個性,家人就必須習慣的讓著和寬容,卻忘了每個人都是個體,有毒的關係,別人也可以切割。
然而當受害者終於選擇反擊,就會引起連番的攻擊和挑釁,施虐者為了增加對方的愧疚感就會出現“你這個人根本無法溝通”的指責。
上面的例子,是作為兒女,因為外來因素造成情緒不滿,回家便宣洩於至親,通過奚落來貶低受害人的價值,讓其產生自我懷疑並閉嘴安靜受罪。
這種精神暴力在許多家庭中隨處可見,在知識分子家庭中也是如此。
當然也有發生在父母施於孩子身上的,儘管不鞭打,卻通過潑水、砸壞孩子的東西或者把孩子的書包衣服往外丟作為宣示權力的威脅手段,長久下去同樣會在孩子的內心造成一定程度的傷害和陰影。
可怕的是,施虐者從不認為自己的行為造成別人受傷,反倒認為自己是那個受害者,必須被一直寬容和體諒,所以這種情況才會一而再,再而三的輪迴重演。只要當事人沒有醒覺,那無論過了多少年,與他有關的關係都會自帶毒素,讓人難以招架。
年紀大了,就不只是孩子們心裡畏怯的父母,日後還會是難搞的惡婆婆或惡公公。因為習慣了以情緒勒索、以身分地位羞辱奚落貶低別人的價值而得到想要的效果,所以施虐者就會一直採用這一套。
“我不要你,你就流落街頭做乞丐!”
“你敢跟我作對,我就把我給的全部要回來!”
“你就是比我蠢,比我差勁,比我無能,說是我家人我都嫌丟人。”
“你最好去死,死了我輕鬆。”
這些話,是不是很熟悉?
說出這些話的人,根本就沒有意識到,這樣的生存環境會給家人帶來怎樣的影響。
對長期被“精神暴力”和情緒勒索的人而言,他們也常會誤以為自己需要活在被勒索中才能保持兩人的關係,縱然內心壓抑和委屈,但還是會因為害怕和罪惡感而妥協,於是只要施虐方若無其事,受害者也會逼迫自己當沒事一樣的相處。如此一來,有毒的關係就這樣一直存在那兒。
其實我們每個人,除了可能是受害者,也可能是家庭精神暴力施虐者、那個善於情緒勒索的人,雖然沒有動手打人,但還是足以給家人帶來精神創傷。
所以,除了關注可以驗傷的家暴之外,記得不要忽視看不見傷痕卻可以讓人痛入骨髓的精神暴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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