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打灵再也27日讯)行动党秘书长陆兆福反驳伊党主席敦哈迪阿旺指,行动党曾经要求伊党“抛弃”伊斯兰教,以便两党能继续合作的说法。
他今日发文告严正否认哈迪昨晚在柔佛一场竞选活动上的这项指控,并表示行动党在与伊党合作期间,无论是1999至2002年的替代阵线,还是2008至2015年的人民联盟,行动党都不曾要求伊党“抛弃”伊斯兰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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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指出,行动党在与伊党合作期间,始终坚持一贯的立场,那就是专注在两党都取得共识的课题,至于无法达到共识的课题,则“同意不同意”。
他说:“行动党不同意的主要课题是伊斯兰刑事法的实施。我们在此课题上始终一致,因为伊刑法不是基于联邦宪法所规定的法律制度。
指敦马最反对伊刑法
“我要提醒伊党,除了行动党,最反对实行伊刑法的人是敦马哈迪。当时他是第4任首相。”
陆兆福也在贴文中附上马哈迪2014年表示反对伊刑法的新闻报道。
“不同意落实伊刑法不代表反对伊斯兰教。敦马不曾同意伊刑法,哈迪提及的其他政党,如马华、国大党和民政党也是。
“为什么只有行动党常被伊党标签为‘仇视’伊斯兰?这难道不是伊党的谎言,目的是让行动党成为他们政治阴谋中的‘出气筒’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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