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學位法》草案週一(28日)已經提請全國人大常委會審議。根據草案,已經獲得學位者,利用人工智能(AI)代寫學位論文,經學位評定委員會審議決定的,學位授予單位將撤銷其學位證書。
《學位法》草案共有7章40條,包括總則、學位管理體制、學位授予權的取得、學位授予條件、學位授予程序、學位質量保障與監督、附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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草案中提到,已經獲得學位者,在獲得學位過程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經學位評定委員會審議決定,由學位授予單位撤銷學位證書:學位論文或者實踐成果存在抄襲、剽竊、偽造、數據造假、人工智能代寫等學術不端行為的;盜用、冒用他人身份,頂替他人取得的入學資格,或者以徇私舞弊的非法手段取得入學資格、畢業證書的;在學習期間存在不應當授予學位的其他違法違規行為的。
草案規定,盜用、冒用他人身份,頂替他人取得的高等學歷教育入學資格等行為,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在學位授予條件方面,草案要求學士、碩士、博士學位獲得者需要達到相應學術水平或者專業水平,名譽博士學位獲得者需要在特定領域作出貢獻;要求學位授予單位在法定學位授予條件基礎上,制定學位授予具體標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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