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打靈再也28日訊)截至今年6月,多達5190名警察因違紀行為受到處分,展示警隊打擊害群之馬的決心。
回顧過去三年,其中在2020年,高達1540人受到紀律調查;繼而在2021年,這一數字攀升至1571人,不過到了2022年,被對付的人數降為1466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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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上半年,則有613名警員捲入違紀事件被對付。”
全國總警長丹斯里拉沙魯丁向《馬來西亞前鋒報》指出,其中3032名警官和警員收到警告,同時,還有962人面臨罰款的懲處。
“其中有496名警察被剝奪補償金或特定津貼,以示警戒。”
他進一步指出,132名警察被暫時凍結調薪,另有49人被降薪以及72人被降級。
“在同一時期,共有447名警察因被法庭判罪,而遭到解僱。”
拉沙魯丁強調,警方將通過警察廉正及標準執行部,對付那些涉嫌涉足不端行為的警官和警員,以維護警隊的清廉形象。
他補充,警方不會容忍那些勾結不法集團的害群之馬,同時會對付那些涉足娛樂場所、濫用毒品和涉及不健康活動的警員。
他也勉勵警察廉正及標準執行部聯合州警察總部和警區總部,合力監督警察的操守,確保所有違反紀律的警察都受到應得的懲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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