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6名控方证人:国家银行前总裁
(吉隆坡28日讯)国家银行前总裁丹斯里洁蒂供称,针对一马公司(1MDB)当年无法取回在海外的资金以及说明资金的状况,国行建议向1MDB处以的罚款数额是2300万令吉左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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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说,但时任总检察长将罚款数额减少至1500万令吉。
前首相拿督斯里纳吉被控1MDB洗黑钱和滥权案自2019年8月28日开审至今已满4年。洁蒂是第46名控方证人,也是此案的关键证人。
1MDB最终支付罚款
在8月16日的审讯中,洁蒂供称,由于1MDB无法取回在海外的资金以及说明资金的状况,因此被罚款1500万令吉,并于2016年5月25日支付了这笔罚款。
辩方律师丹斯里沙菲宜今日针对国行于2015年10月9日发出的文告,进一步交叉盘问洁蒂。
根据该文告,国行已撤销在1953年外汇管制法令下授予1MDB共18亿3000万美元海外投资的三项许可,并根据2013年金融服务法令向1MDB发出指示,将18亿3000万美元带回马来西亚。
沙菲宜问洁蒂:“当国行向1MDB施加罚款时,1MDB董事会是否知情?”
洁蒂指出,她不晓得董事会是否对此知情。
“1MDB董事会和股东必须被告知罚款一事。1MDB最终支付了该笔罚款,因此1MDB承认在提交信息方面犯错。”
沙菲宜进一步问洁蒂,即使(时任)财长(纳吉)对于1MDB罚款一事是知情的,但后者并没有采取行动阻止1MDB被罚款?
洁蒂表示,她对此不知情。
“这是因为在对1MDB施加罚款方面,我们(国行)需要获得(时任)总检察长的同意或许可。”
她说,(时任)总检察长减少了国行建议的罚款数额至1500万令吉左右。
“没告诉我1亿美元沙地捐款”
反驳谢德光供词
此外,洁蒂坚称,大马银行集团时任董事经理谢德光(译音)并没告诉她为何纳吉当年在大马伊斯兰银行开设个人户头时,以编码“AmPrivate Banking – MR”作为户头名,也没告诉她会有来自沙地的捐款汇入该户头。
沙菲宜是针对第39名控方证人谢德光此前的供词,盘问洁蒂。
在此前的审讯中,谢德光供称,纳吉于2011年在该银行开设尾号为“69-4”(AmPrivate Banking- MR)的户头,并告知会有一笔来自沙地政府总额1亿美元的汇款,洁蒂对此事是知情的。
洁蒂此前宣读证词时指出,在2011年1月28日,谢德光到国家银行礼节性拜访她,并通知她,纳吉在大马伊斯兰银行开设户头。
洁蒂今日同意沙菲宜所指,即(时任)首相(纳吉)或财长想要开设个人户头,谢德光不必礼节性拜访通知她。
谢德光拜访通知户头ROMS编码
沙菲宜接着问洁蒂,后者是否知道为什么谢德光会礼节性拜访她?
洁蒂说,谢德光当时是通知她,有关上述户头的ROMS(令吉特运营监控系统)编码。
她坚称,谢德光并没通知她最初汇入上述户头的1亿美元是来自沙地的捐款。
她指出,国行不会对个人户头进行尽职调查,这是各金融机构的职责。上述户头的开设也是符合条规的。
此案将于明日续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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