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北30日訊)徐乃麟7年前將臺北豪宅透過友人董子綺介紹租給楊強蓉,卻爆出詐賭風波,楊強蓉指控徐乃麟就是賭場幕後老闆,另說董子綺是他的女友,徐乃麟因此向楊強蓉提告。判決昨日出爐,楊強蓉被依散佈文字誹謗罪判1年6月徒刑。徐乃麟透過經紀公司回應了!
楊強蓉因不滿董子綺指控她詐賭,多次向媒體爆料她和徐乃麟、董子綺共同在徐乃麟的豪宅經營賭場,徐乃麟因此憤而喊告,臺北地檢署偵辦後,將楊強蓉起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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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後,楊強蓉辯稱沒有向媒體記者爆料該些內容,都是記者曲解她的話,沒有誹謗惡意。案件判決於昨日出爐,法官審理後認為,楊強蓉以不實訊息,錯置時間、拼湊訊息,使徐乃麟陷入有理說不清困境,加上楊強蓉反覆其詞、故作無辜,犯後態度極差,因此依法判處楊強蓉1年6月有期徒刑,可上訴。
對此,徐乃麟表示:“我會到收到判決書後再針對判決內容做正式發佈會回應,感謝關心謝謝”,經紀公司則回應:“乃哥很高興司法還他清白,但他要等到最後判決書出來,會正式對外發表聲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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