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北30日讯)28岁前童星王欣逸在偶像剧《海豚湾恋人》演出男主角许绍洋童年走红,于2016年7月涉入持刀斗殴1死案件,遭判17年,但他遭判刑后从未到案,遭到通缉,高检署也在网站上公布他的通缉照片。
王欣逸被控2016年7月间在桃园市芦竹区持西瓜刀、球棒等,将国中刚毕业且行动不便的曲姓少年殴成重伤,对方因脑部重创、肺部穿刺伤,昏迷半年后不治身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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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欣逸一审就遭判15年徒刑、2名林姓共犯13年,另名陈姓女子共犯则无罪,并共须赔偿356万9305台币(约51万8241令吉)。二审法院改判王欣逸17年、林泓嵘(原名林柏昌)15年、林致豪16年、陈露12年。由于王欣逸二审期间弃保潜逃、从未到案,遭检警通缉,法官因此拉长他的刑度。
对于王欣逸等人遭判刑,死者母亲感谢法官替儿子还公道,但也透露案发至今,对儿子的思念总是无法止住,“对我来说是种折磨”。高检署官网上可查到王欣逸的“通缉正面照片”及通缉资料,案由是“妨害自由、杀人”。
童星出身的王欣逸,13岁曾入围金钟奖,《海豚湾恋人》、《绿光森林》、《麻辣学员妙鲜师》、《第8号当铺》、《老婆大人》、《台湾灵异事件》、《斗鱼2》、《男丁格尔》等多部经典戏剧里,也都有他的身影。戏约、广告邀约不断,却在国中误入歧途成为竹联帮正堂成员,还曾于2012年的警方扫荡行动中被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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