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北30日訊)28歲前童星王欣逸在偶像劇《海豚灣戀人》演出男主角許紹洋童年走紅,於2016年7月涉入持刀鬥毆1死案件,遭判17年,但他遭判刑後從未到案,遭到通緝,高檢署也在網站上公佈他的通緝照片。
王欣逸被控2016年7月間在桃園市蘆竹區持西瓜刀、球棒等,將國中剛畢業且行動不便的曲姓少年毆成重傷,對方因腦部重創、肺部穿刺傷,昏迷半年後不治身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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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欣逸一審就遭判15年徒刑、2名林姓共犯13年,另名陳姓女子共犯則無罪,並共須賠償356萬9305臺幣(約51萬8241令吉)。二審法院改判王欣逸17年、林泓嶸(原名林柏昌)15年、林致豪16年、陳露12年。由於王欣逸二審期間棄保潛逃、從未到案,遭檢警通緝,法官因此拉長他的刑度。
對於王欣逸等人遭判刑,死者母親感謝法官替兒子還公道,但也透露案發至今,對兒子的思念總是無法止住,“對我來說是種折磨”。高檢署官網上可查到王欣逸的“通緝正面照片”及通緝資料,案由是“妨害自由、殺人”。
童星出身的王欣逸,13歲曾入圍金鐘獎,《海豚灣戀人》、《綠光森林》、《麻辣學員妙鮮師》、《第8號當鋪》、《老婆大人》、《臺灣靈異事件》、《鬥魚2》、《男丁格爾》等多部經典戲劇裡,也都有他的身影。戲約、廣告邀約不斷,卻在國中誤入歧途成為竹聯幫正堂成員,還曾於2012年的警方掃蕩行動中被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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