恢复国会服务法令能拨乱反正,将三权的立法真正从行政的钳制中解放开来。而议员们应该看重本身的职责和责任,不辜负选民们的委托和支持,在议会厅内循规蹈矩,认真、专业地履行职责,为尊崇法治立下好榜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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历届政府都曾经许下承诺,立志要打造一流、有素质、专业的国会,摆脱行政的过度干预,独立自主,发挥监督制衡和监督行政的角色。然而,改革提案都是往前一步,又后退两步,无法落实到位。与此同时,部分国会议员的言行态度、问政水平低落,出格行为令国会议会殿堂沦为马戏,亟需匡正改善。
希盟以团结政府形式再次上台即许诺恢复国会服务法令,彰显改革决心。希盟在2018年大选亦曾承诺恢复国会服务法令,惟时任首相马哈迪并未兑现相关诺言。马哈迪首度任相22年,于1992年废除国会服务法令。
通过国会服务法,议会将成为独立机构,赋予制度、行政和财务上的自主权,无需通过行政。当年马哈迪废除1963年国会服务法,国会就沦为行政的一部分,隶属首相署,国会预算安置在行政预算内,聘请国会职员和工程均由首相署处理。国会行政由公共服务领域官员主导,国会财政支出也须经过政府行政通过财政部。上议院主席旺朱乃迪日前向媒体透露,团结政府拟议在10月份的国会开会期间提呈动议,恢复国会服务法令。草案目前还在审核,近期内会提呈内阁。
旺朱乃迪在依斯迈沙比利内阁担任首相署(法律与国会事务)部长时就已经提出恢复法令,但他未能在短暂任期内完成任务。各方从2022年开始重新讨论恢复法令的建议,并且克服了当中的障碍;这一次,在首相署(法律及体制改革)部长阿莎丽娜的配合下,旺朱乃迪有信心够顺利恢复已经被废除了30年的法令,拨乱反正,将三权的立法真正从行政的钳制中解放开来。
恢复国会服务法令之余,国会也准备修正1952年国会议会(特权及权力)法,以加强对不肖议员的言行的处罚。一些国会议员口不择言,在国会吵架,言行连小学生都不如,国人虽然司空见惯,为他们的行为感到羞耻,但那些曾经把“月漏论”、各种种族歧视的言论、辱骂对方阵营的粗言秽语挂在嘴边的议员,却一再被选民送进国会,他们也故态复萌,不断浪费议会宝贵时间。
目前在国会发表种族主义、性别歧视或贬损言论的国会议员将面临最高1000令吉的罚款,包括停职,似乎起不了惩戒作用,而且在施予处罚前,必须经过听证会,到目前为止,并未听闻有议员因此被罚。
国会下议院议长佐哈里透露,1952年国会(特权及权力)法令修正案将会在下次召开的国会会议提呈,把发表不当言论的国会议员所需面对最高罚款从1000令吉增至1万令吉。他说,这是他对那些不肖议员发出的明确信号,因为庄严的国会下议院将不再容忍“胡言乱语”。另外,国会亦可能会延长议员在议会厅发表不礼貌及不适当言论的禁足期限,目前为10天,若要修改法案需获得国会委员会许可。
佐哈里说得没错,国会议员每出席会议就享有各种津贴,这些都是从纳税人的税款中支付,人们选议员为代议士,是要议员们将人民的心声带入国会讨论,立法通过各种法令和事项,发展国家惠及人民,他们却在议会厅内浪费金钱和时间。国会要提高处罚,相信民众会给予支持。
无论如何,议员们另有看法,部分反对者认为,提高罚款是意图令议员噤声,议会常规中的条规已经足够规范议员;支持者则认为条文必须清楚和明确,以免导致不公平,毕竟有些言行是否犯规是主观的看法,宜逐步修改提高刑罚,或者考虑以议员收入衡量罚款。
除了失言和失态,部分议员往往在会议召开期间签到后,只逗留一阵子就离开议会厅,若是部长有公务在身,或需偶尔为之情有可原,然而部分后座议员和反对党议员经常翘班就不可原谅。我们赞同议长所说,如果国会议员出席国会会议没达到一定时数,也不该申领当日的津贴。因为进入议会厅5分钟就离开,就是敷衍;选民们也要睁大双眼,看清他们投选的议员到底有没有完好地履行职责。
议员们必须清楚条规是一种规范,他们应该看重本身的职责和责任,不辜负选民们的委托和支持,在议会厅内循规蹈矩,认真、专业地履行职责,为尊崇法治立下好榜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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