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打灵再也31日讯)高等教育部发出指南,严格规范在公立和私立大专院校内举办的演唱会,其中包括规定分开男、女和家庭观众座位。
据了解,国内各大专院校已从昨天开始陆续收到《高教部管辖下高等学府娱乐活动(演唱会)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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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大专院校陆续收到《指南》
这份指南共有16页,对公立和私立大专院校举办演唱会的批准流程、主办方、举办时间、受邀艺人、伴舞团、音乐种类、观众座位、LED展示、乐器、海报等,都有列出了详细的规定。
在观众座位方面,指南规定主办方必须确保给男观众、女观众和家庭观众有分开的座位。
同时,主办方不允许为观众准备可以站立的地方,即禁止“摇滚区”(Mosh Pit)。
“主办方也必须为礼堂内外的观众准备座位。主办方须与大学保安人员和警方(如有需要)合作,管控礼堂外的观众。”
不鼓励艺人邀观众上台
该指南也不鼓励表演艺人邀请观众上台。
在举办演唱会的时间方面,晚间演唱会最迟必须在晚上8时45分开始,最迟在晚上10时45分前必须结束;白天演唱会则取决于大学学生会的批准。
在艺人登台表演时,指南规定穿着必须不碍眼,男艺人不得男扮女装,反之亦然。
同时,主办方必须确保艺人不佩戴任何不被社会所接受的标志,如光明会标志、淫秽标志、LGBT标志、庞克发型等。
指南指出,若表演者是大学生或大学职员,便不允许留长发;若是校外的男艺人,留长发者必须在演出期间扎起头发。
此外,男艺人不能佩戴项链、耳环和手镯,但是出于宗教原因佩戴的项链和耳环,则没有问题。同时,男艺人在演出或进行音测时,不能穿短裤。
“主办方必须确保受邀艺人不作出任何色情的举动。”
指南也规定主办方必须确保直接参与演唱会的所有人,包括艺人、秘书处和观众都穿戴合宜。
指南阐明,校园演唱会所邀请的艺人不得在国内外有所争议,主办方必须确保艺人不代表或不涉及大马社会或法律不承认的团体,如LGBT和同性恋等。
“主办方必须确保受邀艺人在校园表演期间,不会作出损害或破坏学校形象的事情,如吸烟。”
至于伴舞群,主办方必须确保他们的穿着不碍眼、男女舞者没有接触、舞蹈没有“多余”(Tidak berlebihan)的动作,也没有任何色情的舞蹈动作。
指南指出,主办方必须确保表演曲目(音乐类型和歌词)得到大学管理层的批准,并且不触及大马人民的敏感课题。
演唱会乐器也受管制
演唱会的乐器也被管制。
指南列明,演唱会的乐器必须适合所举办的演唱会。
主办方需保证邀请的艺人的室内外乐器,没有任何象征支持不被我国法律承认的团体、标志或淫秽符号,或政治标志。(例如鼓或吉他上不能有同性恋、双性恋以及跨性别群体(LGBT)贴纸、政治标志等。
免学生受影响 保院校名誉
这份指南旨在确保演唱会不会逾越界限,以免对大专生造成不良影响;同时也为了保持高教部和大专院校的良好名誉。
这份指南的规定不适用于艺术学系所需要以学术为目的举办的演奏会(Recital)。
任何形式的宣传品如海报、横幅、彩旗、背景装饰、名人墙、网站、社交媒体等,包括数字性质的宣传品,必须先获得校方批准。
演唱会的主办单位必须先获得学生会或大专协会(MPP/KM )批准,再由校方管理层进行风险评估,之后校方必须正式通知高教局。
不遵指南 高教局有权取消
如果演唱会没有遵守任何由高教局、地方政府和校方的任何指南,高教局有权取消任何演唱会。
一旦学生或团体或主办方违指南内的条例,演唱会将即刻被取消。并可以根据现有的学生纪律规则,对主办单位采取纪律处分。
若主办方涉及校外组织,则可以按照大学名誉、损失、安全和破坏等评估采取法律行动。
校方有权拍摄演唱会,以作为记录和非商业用途。
男观众半裸跳舞引发严管
较早前,社交媒体上流传一则3分钟的影片,影片中的男性观众赤裸上身跳舞14秒。此事据称发生在一场由公立大学社团举办的演唱会闭幕表演。
高教部后来于6月中旬发出指示,取消政府大学内所有演唱会类型的活动,如今则发出指南给政府大学和私立大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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