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1日訊)知名電子錢包公司——TNG數字私人有限公司(TNG Digital Sdn. Bhd.),以及I-Serve電商等公司因違反反洗錢法令,而被國家銀行開出行政罰款。
國行發佈文告說,由於TNG數字公司違反《2013年金融服務法令》(FSA),已於5月18日處以60萬令吉行政罰款,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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該公司也已在同月31日支付。
國行補充,在考慮TNG數字公司為解決違規問題而採取的補救措施等條件後,開出上述行政罰款。
國行指出,TNG數字公司違反的是反洗錢與反恐怖主義融資:電子貨幣和非銀行附屬扣賬卡與信用卡(第四部分)政策文件,以及金融機構反洗錢、打擊恐怖主義融資與定向金融制裁政策文件。
TNG數字公司向國行呈報說,該公司曾在不同場合批准兩位受制裁人士的交易,違反了《2013年金融服務法令》第48(1)條。
上述兩位人士正面對《2014年反洗錢、反恐怖主義融資與非法活動收益(特定實體呈報與報告要求)(修訂)法令》制裁。
TNG數字公司受懲處,因為未能篩查受制裁的客戶。
I-Serve電商連同6關聯公司總罰款5千萬
除了TNG數字公司,另外3家公司也因違反金融法令而遭國行開罰,其中I-Serve電商私人有限公司(I-Serve Online Mall Sdn Bhd)和其6家關聯公司的總罰款更是高達5000萬令吉。
其餘兩家受懲處的公司分別是MPI忠利保險有限公司(MPI Generali Insurans Berhad)和Mandiri國際私人有限公司(Mandiri International Sdn. Bhd.),罰款分別是26萬令吉和13萬4400令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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