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4日訊)副首相拿督斯里阿末扎希涉及的47項健康思維基金會貪汙控狀案的承審法官科林勞倫斯說,若控方在將來的案件中都決定不再進一步提控,這將會浪費大量司法時間,也會浪費納稅人的錢。
控方今日在此案中提出釋放但不等於無罪的申請,獲得法官批准,發出釋放但不等於無罪的庭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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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林勞倫斯在說出判決理由後,特別在休庭前強調上述談話。
“雖然總檢察長在聯邦憲法第145(3)條文和刑事程序法典第254條文下行使權力……是毫無疑問的,若控方在將來沒有進一步提控,是浪費大量寶貴的司法時間和納稅人的金錢。”
控方提出理由是合理的
科林勞倫斯在下判時說,控方在此案中尋求釋放不等於無罪,所提出的理由是令人信服的。
他說,辯方提交的陳情書有上百頁的內容,因此控方需要更多的時間來審查此陳情書,這是合理的,因為當中也包括需要聽取不同人士的陳述。
“副檢察司提出包括皇家調查委員會的理由,雖然他們(控方)沒有給出(調查結束)的時間,但並沒有以任何方式主張,此案涉及的控狀就此結束。”
較早前,控方提到做出上述申請的理由,包括需要對控狀進行進一步調查,以及針對前總檢察長丹斯里湯米湯姆斯著作內容成立的皇家調查委員會,目前正在調查書中所揭露關於某些人士的指控。
不過,首席辯護律師拿督鄭寶德提出反對,要求法庭發出無罪釋放的庭令,而不是釋放但不等於無罪的庭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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