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布城4日訊)上訴庭擇定10月10日,就前總檢察長丹斯里阿班迪針對高庭駁回他起訴行動黨元老丹斯里林吉祥誹謗所提出的上訴申請,作出裁決。
此案今早由以拿督哈達麗雅為首的上訴庭三司聆審。另二司為拿督古納蘭和拿督阿茲米阿里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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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司是在聆聽阿班迪的代表律師以及林吉祥的代表律師陳詞後,擇定上述日期。
阿班迪的代表律師魯本瑪迪瓦拉南在陳詞時指出,阿班迪在2016年1月26日發表的媒體文告指納吉沒犯罪,這是根據當時反貪會所提供的證據。
他說,如果出現新的證據,可以隨時重新開檔調查,阿班迪當時並沒有阻止反貪會重新調查一馬公司(1MDB)和SRC案件。
他指出,然而,林吉祥在文章中暗指阿班迪參與犯罪,並在1MDB醜聞中扮演串謀教唆的角色,這屬誹謗。
林吉祥的代表律師桑吉高在陳詞時指出,林吉祥文章內的言論是以公平的角度撰寫,且是有根據的;林吉祥發表的聲明得到了合理辯護,因為這些言論並不是對阿班迪的人身攻擊。
她說,2016年1月26日,阿班迪作為時任總檢察長召開新聞發佈會,宣佈時任首相拿督斯里納吉在“26億令吉捐款案”與“SRC案”中清白無罪,然而,並沒有證據顯示該筆26億令吉資金屬捐款。
吉隆坡高庭是在去年5月23日裁定林吉祥撰文的論述不具誹謗意味,駁回阿班迪起訴林吉祥誹謗的訴訟。阿班迪翌日針對高庭的裁決提出上訴。
訴林吉祥誹謗索賠1000萬
阿班迪是在2019年7月5日入稟法庭,起訴林吉祥誹謗他涉及1MDB醜聞,要求索賠1000萬令吉。
根據訴狀,他指林吉祥於2019年5月6日撰寫“以為馬來西亞正在康復的危險謬誤”文章及刊登在當今大馬網站,內容指他同謀和涉及刑事活動特別是1MDB醜聞,同時指他不誠信及不道德,濫用當時總檢察長職權。
阿班迪在2015年7月27日至2018年6月4日出任總檢察長,他指出,有關誹謗內容所言非實,且故意破壞其形象及信譽,撈取廉價宣傳,讓他在家庭、朋友及法律界專家前蒙羞。
該文章刊登後,在社交媒體包括WhatsApp手機應用程式、推特、臉書等廣泛流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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