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於相信希盟改革議程的選民來說,撤銷扎希控罪比其他過失更加嚴重,因為這關係到原則和誠信。
總檢察署星期一在庭上為副首相阿末扎希涉及的47項健康思維基金會貪汙案控狀,提出釋放不等於無罪(DNAA)的申請,獲得高庭的批准。這意味著扎希再無官司纏身,從此擺脫“法庭幫”的稱號。
ADVERTISEMENT
然而,總檢察署撤銷扎希的47項控罪,讓首相安華提倡的“昌明大馬”理念瞬間崩潰。很多人質疑這是不是回報扎希支持團結政府的政治交易?
人們有這種猜疑非常正常,因為高庭已經在2022年1月24日裁決,阿末扎希涉及的47項貪汙、洗黑錢及失信控狀表罪成立。既然表罪成立成立,為何總檢察署在此節骨眼撤控?
而且總檢察署原訂於6州選舉之前宣佈,是否撤銷扎希的控狀,卻展延至6州選過後才向法庭提出DNAA的申請。如果州選投票前宣佈撤控,肯定會影響選情。
在扎希擺脫官司後,所有之前案件纏身的巫統領袖都無罪,包括控方撤銷挑戰上訴庭裁定前聯邦直轄區部長東姑安南涉嫌向一名商人收賄100萬令吉案件無罪釋放判決的上訴申請;被控9項收賄及洗黑錢控狀的華玲前國會議員阿都阿茲在高庭獲無罪釋放;在笨珍國會議員阿末馬斯蘭針對洗錢及假口供控狀繳付110萬令吉罰款後,控方撤銷控狀。巫統自此再也沒有“法庭幫”。
扎希獲釋後,前首相納吉及夫人羅斯瑪的案件,是不是也會撤銷控狀?巫統不會只是滿足於扎希無罪,他們會繼續爭取特赦納吉,因為他們有更強大的理由,指納吉身陷囹圄是政治迫害,這將成為安華的兩難。
扎希得償所願、擺脫官司,對於安華的反貪口號也是致命的打擊。國盟支持者會更加相信安華政府打貪是雙重標準,只有反對黨領袖被提控,政府成員紛紛脫罪。
正如扎希案件的承審法官科林勞倫斯所說的,若控方將來決定不再進一步提控,這將會浪費大量司法時間,也會浪費納稅人的錢。提控政治人物,然後撤銷控狀,不只浪費國家資源,也損害民眾對司法的信心。
ADVERTISEMENT
热门新闻
百格视频
ADVERTISEME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