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5日訊)前反貪會主席拉蒂法促請政府不要再以副首相拿督斯里阿末扎希獲准釋放不等於無罪(DNAA)是法庭決定作為藉口,繼續愚弄人民,並表示法庭在此事上並沒有選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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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在社交媒體X發文指出,聯邦憲法第145(3)條文明確規定,只有總檢察署有權力發起、繼續或中止起訴,因此檢控方提出獲准釋放不等於無罪(DNAA)的申請後,法庭不得不批准該申請。
“所以不要責怪法庭判決,這是不誠實的行為,也是對辛勤工作的法官的誹謗,政府不能把責任推給其他人。”
黃基全:反貪會與總檢察署需獨立運作
梳邦區國會議員黃基全表示,我國如今必須確保相關法律在議會獲得通過,讓大馬反貪汙委員會和總檢察署能在沒有政治影響下,獨立運作。
“尤其是總檢察署和律政司辦公室的權限需要被分開,總檢察長擔任政府在商業、民事和國際貿易事務上的首席顧問。
“律政司則負責管理一個獨立的公訴機構,僅彙報予國會。”
他在社交媒體X發文,針對阿末扎希昨日獲釋不等同無罪的判決作出回應,重申大馬迫切需要進行體制改革。
他說,至於反貪會,高級官員的任命必須經過國會的審查,其所有活動都必須向國會彙報。
“我們需要快速推進這些改革,並在未來 12 個月內通過必要的相關法律。”
他指出,作為一名國會議員,將繼續推動政府落實相關改革議程,而且並沒有忘記梳邦選民賦予他的使命,即實施更好治理、透明度和問責制的改革議程。
阿末扎希涉及的47項健康思維基金會貪汙控狀案,昨日獲高庭批准釋放不等於無罪(DNAA)。
首席主控官拿督莫哈末杜蘇基副檢察司昨日在庭上提出數項理由,向承審法官拿督科林勞倫斯做出上述申請;其申請隨後獲得法官的批准,發出釋放不等於無罪的庭令。
法庭發出釋放不等於無罪的庭令,意味著阿末扎希可以獲釋,惟控方未來依舊可以以相同的罪名提控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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