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布城5日訊)高庭昨日批准控方申請,釋放面對47項貪汙罪名副首相拿督斯里阿末扎希但不等於無罪,引發批評聲浪;總檢察署解釋,這項申請是基於法庭所接受的論點而提出。
總檢察署今日發表簡短兩段的聲明表示,高庭法官在作出決定前指出,控方所提出的論點具有說服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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總檢察署是針對有媒體報道總檢察長決定不繼續對阿末扎希提控是不道德的行為,發表文告作出回應。
在經歷約4年的審訊後,首席主控官拿督莫哈末杜蘇基副檢察司昨日向高庭申請,讓阿末扎希獲得釋放但不等於無罪。
承審法官拿督科林勞倫斯在聽取控方的11項理由後批准申請,這意味著阿末扎希可以獲釋,不過,控方將來可以用相同的罪名再提控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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