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6日綜合電)“我爸爸要我來自首。”
綜合中國媒體報道,8月22日早上,浙江寧波蛟川派出所來了一對父女,一進門,小女孩帶著哭腔喊道:“我爸爸要我自首”,讓在場人士大吃一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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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犯了什麼錯?為什麼來自首呀?”民警蔣火明和輔警董珠婷耐心詢問,小女孩才慢慢說出了實情。
原來,小女孩姓張,今年10歲。由於平時喜歡在自家開的小賣部“買買買”,爸爸擔心孩子的健康,便限定了她吃零食的量。
因為這樣,小女孩“靈機一動”,拿了父母的錢讓同學做“代購”幫買零食,替自己實現願望,就這樣拿取了人民幣800元(約512令吉)。
看到自家孩子哭著“自首”,講完自己的“作案”經過,孩子父親偷偷拉住警官們說:“其實我就是想讓娃長個記性,現在拿家裡的錢,長大後就會偷別人家的錢。我不希望孩子長大後,踏上犯罪這條不歸路。”
董珠婷當即心領神會,她立即化身知心姐姐,耐心開導教育小女孩,“既然下定決心改正錯誤,那就寫下軍令狀,我們可以一條一條改正”。
小女孩點了點頭,立刻伏案寫“筆錄”。10分鐘後將一紙承諾,交到了董珠婷手裡。
“來,跟爸爸道個歉吧!”蔣火明也在一旁安撫小女孩,在民輔警的見證下,小女孩向爸爸道了歉。
“我們拉鉤,從今天開始,慢慢改正,兌現承諾,永遠做個正直誠信的好孩子。”和董珠婷拉鉤敲章後,在場的警官們都為小女孩送上了掌聲。
網民紛紛鼓勵小女孩,“知錯能改,善莫大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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