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打靈再也6日訊)因涉及一馬公司(1MDB)弊案被美國法院判處10年監禁的高盛集團前高管黃宗華,再次獲准延後服刑30天,以讓馬美兩國針對引渡他回馬協助調查一馬公司案進行談判。
彭博社報道,黃宗華原定本週入獄,但美國檢方已於週二同意黃宗華延遲一個月服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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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定本週入獄
美國助理檢察官羅爾在致給布魯克林聯邦地區法院法官布羅迪的信函中寫道:“美國和馬來西亞繼續討論被告在美國的判決,以及馬來西亞要他在未來返回馬來西亞的要求。”
報道也說,律師阿格尼菲洛並未回覆彭博社的信息,黃宗華定於10月6日到監獄報到。
代表馬來西亞政府的律師於週二致給法院的另一封信函中指出,馬方相信,馬美雙方的引渡協議要求美國檢方在黃宗華服刑前,尋求法院的批准將黃宗華送回馬來西亞。
“我們的當事人認為,自2023年7月以來,美國已背棄了這些承諾。”
黃宗華因協助前老闆高盛集團東南亞地區前主管萊斯納挪用一馬公司的資金,並進行洗黑錢及賄賂官員等活動被控2項違反美國反賄賂法令和1項洗黑錢罪名,而於去年4月被美國法庭陪審團一致裁定,罪名成立。
被判服刑10年的黃宗華原定於5月4日入獄,但布羅迪於5月2日批准他延後入獄3個月,讓他與妻子和10歲的女兒,有更多的相聚時間。
上個月,黃宗華在入獄服刑前最後一刻獲准暫緩入獄,以便美國和馬來西亞政府就他可能回國協助調查一馬公司案進行談判 。
黃宗華在馬來西亞也面臨多項罪名指控,2019年被引渡到美國受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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