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7日訊)高庭擇定10月30日,裁定是否發出司法檢討準令予土團黨,以挑戰反貪會查封該黨兩個銀行戶頭的行動。
法官拿督阿末卡瑪是在聆聽了土團黨的代表律師羅斯里達蘭和高級聯邦律師三蘇博哈山的陳詞後,擇定上述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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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說,裁決會在10月30日上午9時,通過線上進行。
較早前,羅斯里達蘭在陳詞時指出,土團黨尚未收到查封令,因此土團黨想知道為何反貪會對該黨的銀行戶頭採取查封行動。
“反貪會自公開宣佈這類的查封行動以來,已經4個月了。所有的錢都匯入了土團黨的戶頭,而不是匯入任何個人戶頭。”
三蘇博哈山在陳詞時反駁說,扣押令的發出不受司法檢討所約束,而土團黨銀行戶頭被凍結,並隨後被查封的相關投訴,屬於刑事法庭的管轄範圍。
“被反貪會查封的土團黨銀行戶頭,是土團黨主席丹斯里慕尤丁刑事指控的爭議事項。”
在5月29日,作為土團黨公職人員的拿督莫哈末蘇海米入稟法庭,尋求司法檢討準令,以挑戰反貪會查封該黨銀行戶頭的行動。
他將時任總檢察長丹斯里依德魯斯哈倫以及反貪會主席丹斯里阿佔巴基分別列為第1及第2答辯人,以及另外20造分別被列為第3至第22名答辯人。
土團黨聲稱,在4月19日,該黨在聯昌國際銀行和大馬銀行的戶頭,在沒有根據2001年反洗黑錢和反恐融資法令第50(1)條文的情況下,遭查封。
土團黨聲稱,反貪會於4月20日發表聲明,指這兩個戶頭於4月11日被查封,但從未在該日期通知他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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