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打灵再也7日讯)前全国总警长丹斯里慕沙哈山日前就国家安全和公共秩序的问题发表声明,呼吁法律部长厘清1948年煽动法令的适用性。
他今日发文告指出,目前社会上对王室、宗教和种族等敏感问题的讨论日益激烈,但他日前在书店买了一本由International Law Book Services (ILBS)出版的1948年煽动法令(截至2022年4月25日)的书籍,却发现该法律书籍,竟然没有涵盖到2015年通过的修正条款。
ADVERTISEMENT
他质疑,目前警方在援引煽动法令进行调查时,是依据旧法(修正前)还是新法(修正后)?
在2015修正案之前,根据第3(1)(a)条款,在马来西亚散布反政府言论被视为犯罪。同样地,根据第3(1)(c)条款,煽动他人对马来西亚司法系统产生不满情绪也构成犯罪。然而,随着2015修正案的实施,这两个条款已被删除。
他指出,2015年煽动法令修正案已于2015年5月28日获得国家元首的批准,并于2015年6月4日在宪报中颁布。
由于这本书没有收录2015年修正案,所以就出现了一个问题:目前警方对与敏感问题有关的案件进行调查时,是依据旧法(修正前)还是新法(修正后)?
“我希望马来西亚政府能够通过负责法律事务的部长尽快厘清有关1948年煽动法令在这方面的困惑。”
ADVERTISEMENT
热门新闻
百格视频
ADVERTISEME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