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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 10:50pm 07/09/2023

煽动法令

慕沙哈山

法律部长

煽动法令

慕沙哈山

法律部长

法律書籍未涵蓋修正條款 前總警長促法律部長解釋

(八打靈再也7日訊)前全國總警長丹斯里日前就國家安全和公共秩序的問題發表聲明,呼籲法律部長釐清1948年煽動法令的適用性。

他今日發文告指出,目前社會上對王室、宗教和種族等敏感問題的討論日益激烈,但他日前在書店買了一本由International Law Book Services (ILBS)出版的1948年煽動法令(截至2022年4月25日)的書籍,卻發現該法律書籍,竟然沒有涵蓋到2015年通過的修正條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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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質疑,目前警方在援引煽動法令進行調查時,是依據舊法(修正前)還是新法(修正後)?

在2015修正案之前,根據第3(1)(a)條款,在馬來西亞散佈反政府言論被視為犯罪。同樣地,根據第3(1)(c)條款,煽動他人對馬來西亞司法系統產生不滿情緒也構成犯罪。然而,隨著2015修正案的實施,這兩個條款已被刪除。

他指出,2015年煽動法令修正案已於2015年5月28日獲得國家元首的批准,並於2015年6月4日在憲報中頒佈。

由於這本書沒有收錄2015年修正案,所以就出現了一個問題:目前警方對與敏感問題有關的案件進行調查時,是依據舊法(修正前)還是新法(修正後)?

“我希望馬來西亞政府能夠通過負責法律事務的部長儘快釐清有關1948年煽動法令在這方面的困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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