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说“马路如虎口”,可是若道路使用者循规蹈矩,哪来的虎口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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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论轿车司机、摩托骑士、脚车骑手或行人,大家各有各的习惯。这些行为往往对本人,甚至其他道路使用者带来隐患。
不打方向灯、超速、闯红灯、不礼让等驾驶不良态度,一向引人诟病。大马人的驾驶态度是不是造成交通事故甚多的原因呢?
报道:实习记者 周艺敏
图:本报资料中心
武吉阿曼交通调查与执法部(Jabatan Siasatan dan Penguatkuasaan Trafik, JSPT)总监拿督斯里末卡辛指出,根据JSPT从2023年1月至6月的道路违规行为统计,大马司机最常违规的交通行为是闯红灯、超速、禁止超车区超车以及驾驶分心,是导致车祸发生和威胁道路安全的主因,尤其驾驶时使用手机(通话、传送讯息,甚至使用社交媒体)的分心行为,司机不专注于前方,甚至将手离开方向盘,严重降低对周围情况的警觉。
造成车祸发生的因素除了基于交通工具状况和路况、天气以及公路使用者的德行,末卡辛表示,主要原因是司机的驾驶习惯和态度,比如超速驾驶会增加交通事故的风险和死亡率,因为过高的速率导致他们失去反应能力,同时车子需要很长的距离才能完全停下。作出反应的速度根据人们的情况而异,而这些受身心因素影响,例如有视力问题的司机在困倦的状态下开车,警觉性会比一般低,可能会导致严重的后果。
侥幸得了一时,侥幸不了一世
大马道路安全研究院(MIROS)董事局主席黄绍文博士说:“道路使用者有95%是用下意识开车,比如见到前方轿车刹车,我们不会思考该不该刹车,要踩多少。额外5%包括到了新地方,需要通过导航思考路程。”
这也就表示,驾驶态度很多时候是基于道路使用者下意识的行为。从MIROS的角度来看,考到驾照的人都了解基本的安全规则,比如红灯要停车,但如果闯红灯却没有发生意外,那么就会萌生侥幸心态,渐渐地开始明知故犯。
一时贪方便导致的后果不仅仅是车祸。“轻则钱包破洞,重则断手断脚,甚至身亡,就不能回头了。但教育是一回事,实际操作是另一回事。”黄绍文声明。侥幸心态,俨然是大马人驾驶态度课题上最值得探究的问题。
“上课、上班,或小婴儿学走路,都可以尝试错误,因为没有失败就没有成长。但道路安全,不可能说跌摩托越多就越安全。我冲得越快,就越有能力,不是这样的。因为你就一次罢了,没有第二次机会了。”
驾驶态度攸关年纪?
有不良驾驶态度的司机,究竟是年少轻狂,还是“吃盐过多”自以为是的资深经验人士?黄绍文认为,年纪确实会影响一个人的驾驶态度。
“刚拿到驾照,第一次体验到快,所以冲击很大。到了二三十岁,自认为有经验了而且每次开这么快都没事,那就继续侥幸下去。随着年龄增长,背负的责任越大,就会变得保守而稳重,有家庭的司机多会因顾虑到家庭而放慢速度。”
对此,末卡辛则抱持不一样的看法。他认为,有的年轻司机更为守规则。不同年龄层的司机驾驶态度确实会有所不同,年轻司机有时候会表现出冲动或激进的驾驶行为,年长司机则较为谨慎,但这只是一般笼统的观察结果,不适用于每个人,不要用年龄下定论。
驾驶态度其实取决于当事人怎么去理解交通规则,法律是控制司机驾驶态度的方式之一,他们对法律越是理解,越是会良好驾驶。
“每个司机都会表现出不同的驾驶态度,因为他们拥有不同的价值观、驾驶教育和环境影响,而这些是决定一个人的驾驶态度养成。无论如何,各个驾驶者都必须安全至上,遵守交通规则,对自己和其他驾驶者的安全负责。”
忽视交通工具安全机关
黄灯踩油门、换道不打方向灯,都是民众普遍见到的不良态度,但有些是看不到的态度,却带来极大的风险──刻意关掉安全带警报。还有坊间流传“手刹拉多很快坏、常打方向灯会耗电和灯泡很快损坏,所以不要用”的说法。对此,黄绍文说:“一台车是上千工程师团队通过研究、分析、实验制作的成品,这类安全设施是从以前就有的设备,经过长年使用证明有用才保留至今。”
黄绍文认为,降低人为因素的方式是提高科技。有些人喜欢跟前方车辆靠得很近才刹车,这样除了会让乘客眩晕,也有可能因失误,刹车不及而直接撞上。自动紧急刹车系统(AEB)是个将人为因素降到最低的好科技,但其他的情况,例如交通灯前刹车,基于目前高智慧系统在马来西亚并不普及,还是需要驾驶者的人为控制。
具体发生车祸起因,并不局限在不良驾驶行为,黄绍文指出,无论是天气或是驾驶者本身的精神状态都值得关注。况且,若因为不良驾驶行为发生车祸,事后到警局做笔录时肇事者不一定会承认。因此,他认为其实很难断定一个人发生车祸是否因不良驾驶行为导致。
黄绍文也指出,各企业要人性化,体谅员工因天气情况等外在因素而迟到,比如送餐摩托车,他们常为了赶送订单不惜代价地高危奔波,黄绍文认为企业应调整迟到的定义。
另外,黄绍文提到,冠病疫情暴发首3年,因车祸导致的死亡率有降低的趋势。疫情后,人人出门后车祸死亡率就反弹了。疫情让人们意识到很多事情不需要面对面、专程开车去做,也可以作出相应的安排,这自然降低了道路使用率,进而减少车祸发生。
大马道路安全研究院(MIROS)是受国会认证的独立研究院,成立于2007年,致力于道路安全研究,提供实质数据和研究报告后给予建议,包括地区的限速。MIROS亦会推出一系列安全指南,如婴儿座椅指南、行车记录仪推荐、反光镜安全指南等。
MIROS也着重在学生的道路安全教育,也提议将道路安全纳入作文题目、准备相关题库(填充、词句重组等)。MIROS也专注研究如何将车祸伤亡、司机损失等负面冲击减至最低。
科普交通法律之赏罚制度
若维持不良驾驶态度,导致违反交通规则,根据1987年陆路交通法令第119条的(1)和(2):
任何人在无正当理由且证据确凿下(a)拒绝或怠于履行本法所要求的任何事项;(b)未遵守根据本法向其发出的任何通知的要求或(c)违反或未遵守本法的任何规定,皆视为违反交通法规。
如未规定特别刑罚,在第一次定罪的情况下,应处以不超过2000令吉的罚款或不超过6个月的监禁;在第二次或其后定罪的情况下,应处以不超过4000令吉的罚款或不超过12个月的监禁,或两者并罚。
换言之,若是违反陆路交通法的任何规则,驾驶者将受到应有的惩罚。所谓防范于未然,欲了解更多关于1987年陆路交通法令,避免在不知情下违规,请浏览:https://www.mot.gov.my/en/Documents/Act%20333%20-%20Road%20Transport%20Act%201987.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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