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8日訊)民政黨主席拿督劉華才強烈譴責團結政府濫用職權,試圖洗白聯盟內“法庭幫”的形象,不惜傷害女性、不惜踐踏國家的司法系統,更不惜背叛人民對政府的信賴,來鞏固自己的權力以及獲得政治利益。
他發文告說,兩天前,總檢察署才要求撤銷阿末扎希的47項貪汙案,今天再有1名誠信黨的領袖從非禮案中脫罪,同樣是總檢察暑主動撤銷控狀,法庭發出釋放但不等同無罪(DNA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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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不尊重司法體系
他說,團結政府透過這樣的作法來撤銷性暴力案件,不只顯示了他們對我國司法體系的極度不尊重,更是在所有曾經面對性暴力的女性受害者及倖存者的臉上扇了一巴掌。
“為醜聞領袖洗白形象似乎是希盟國陣政府目前的優先事項,其他重要的議題,無論是事關經濟復甦或是人民生活費的議題,都變得不再重要。”
他呼籲聯合政府及總檢察署立即停止這類撤銷案件的做法,讓所有的貪汙、性暴力案件在司法程序中得到審判,還給人民及受害人一個獲得正義的機會。
胡棟強:從政者百姓犯錯應同罪
另外,民政黨署理主席胡棟強針對貪汙罪成政客卻能通過上訴輕易擺脫司法懲罰對付,普通老百姓卻因為偷竊區區22令吉被判坐牢10年。
他發文告說,登嘉樓州一名失業漢因為潛入清真寺偷捐款箱內的22令吉現款,全程被監控拍下,他昨日面控時俯首認罪,卻換來10年牢獄之災。反觀一些位高權重的政客,已經表面罪名成立,但控方卻可以突然莫名其妙地撤控,讓有關政客在釋放不等於無罪情況下,撤銷控狀大搖大擺地走出法庭。
他強調,他和民政黨當然不是鼓吹人民犯罪,但民政黨認為,“天子犯罪與庶民同罪”,我國執法與司法單位應該擁有這方面精神,無論是偷竊1令吉或涉及萬萬聲甚至億億聲的大鱷,也應該受到法律公平公正的制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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