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打靈再也8日訊)馬來西亞創作歌手黃明志強調,自己從沒為非法網賭做過代言,雖然歌曲MV作品等曾受過網賭公司贊助,但皆是在其他國家合法註冊的網賭公司。
黃明志在臉書和Instagram上發文指出,他不曾代言過任何賭博相關產品,只有作品曾接受其他國家合法的網賭公司的贊助,不是大馬的非法網賭,沒有觸犯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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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表示,自己從來沒有賭博的習慣,更不曾去宣揚任何賭博相關的活動,接受贊助只為了要持續推出新作品。
“我本身沒有賭博,不進賭場,連4D、Toto都沒有買過,我媽媽和女友都可以作證!”
他說,他幾乎每個月都會製作一首歌曲和MV,並已維持多年,如果沒有相關的贊助,根本沒有資金推出新作品。
他還說,代言本就和作品贊助有著本質上的區別,指代言是藝人拿著產品,呼籲大家去購買使用,以個人名義擔保其品質。
指代言和作品贊助有本質區別
“而作品贊助是大家在節目上常看到的‘冠名播出’之類的,只是在贊助節目或作品本身。”
他指出,曾贊助過他作品的博弈網站全都不在馬來西亞,而是在多個國家中合法註冊的公司。
“再看各國足球聯賽時,甚至還會看到他們的廣告牌在直播現場。”
另一方面,黃明志本身,關於柬埔寨“賣豬仔”題材的電影他早已想開拍,並在一年前前往柬埔寨尋找靈感和探路,不過最終沒法實現。
不過,他在柬埔寨找靈感的過程中,看到很多被救出去的“豬仔”,後來又偷偷跑回去上班,一部分做了4至5年都不想回家,甚至會避開警方和記者,不想再被“救”回去。
他說,這些“豬仔”如今部分從事網賭,做詐騙的也比較少,至於那些被賣器官、虐打、強姦的是極少數的事件,促請民眾不要因曾出現在新聞報道,而去將其不斷誇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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