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打靈再也11日訊)馬華將修改黨章,把原本總會長、婦女組主席和馬青總團長任期不超過9年的限制,改為不得超過10年,引起黨內一些議論,認為這項“遊戲規則”修改得過於倉促和兒戲。
據瞭解,這項建議將在10月22日(星期日)舉行的馬華代表大會上尋求通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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馬華總秘書拿督張盛聞接受《星洲日報》詢問時,證實這項提議,並否認是在倉促下修改有關黨章。
“本來去年代表大會就要修改,當時已經發出信函,但最後卻撤回,改為今年,因為我們不要說每一屆大會都修改黨章,就只能暫時延後。”
他說,以往總會長任期是3屆9年,黨章裡沒有寫屆,而是寫“9年”,但2019年修改黨章後,就改為大選後才進行黨選,兩屆大選或可去到10年,如此一來存在不穩定因素。
“比如現在做滿5年,再去競選就只剩下4年,就存在總會長做不滿,下屆大選可能不是他領軍的問題。這就不符合我們當初修改黨章,改為大選後才進行黨選的最初意願。“
黨選避開大選
他指出,當時修改黨章,從3年改為大選後才進行黨選,就是希望任何人做領導層,都應該帶領黨面對大選, 而不是間中又要面對黨選。
“過去兩三屆,幾乎都為了大選而展延黨選,所有政黨都曾因接近大選的跡象,而展延18個月。與其每屆都展延黨選,倒不如直接修改黨章。”
代表大會信函列修改黨章議程
馬華中央代表最近收到張盛聞發出的這封代表大會通知信,信中闡明其中一項議程是在代表大會上表決黨章修改。
當中引起議論的是修改21A條文,該條文原本為“任何人擔任總會長,或在本章程第40條款下當選、或受委為總會長,其任期不得超過9年。”
經過建議修改的條文為:“任何人當選總會長、馬青總團長或全國婦女組主席,或在本章程第40條款下當選、或出任為總會長、馬青總團長或全國婦女組主席,其任期不得超過10年(累積)。如果其任期滿10年時,但尚未舉行黨選,應繼續任職直到即將召開的代表大會。”
根據馬華黨章,總會長任期不得超過9年,而魏家祥自2018年開始擔任一屆總會長已滿5年任期,因此這將是魏家祥最後一次符合資格競選總會長。
根據馬華黨章,任何人擔任婦女組主席任期不得超過9年。王賽之於2013年12月30日出任馬華婦女組主席,因此2022年12月19日期滿。
稱倉促修遊戲規矩
馬華黨內湧現反對聲浪
對於這項建議,黨內就湧現一些反對的聲音。有者非議,這次修改無疑是為擴大總會長職權鋪路,鞏固個人及嫡系權力和利益。
“真的有必要倉促修改遊戲規矩,讓大家措手不及?”
來自馬華內部的消息人士質疑,修改黨章的出發點是否真的為了黨組織發展。
“倘若此事真的很重要,為何不坦蕩蕩,提前開誠佈公,讓黨有足夠的時間去辯論,讓決策過程透明、公開,讓黨有更多人能夠參與其中?”
消息說,在選舉前夕修改黨章,宛如當年魏家祥當馬青總團長任期結束前,不動聲色修改馬青細則,突然把馬青年齡從45歲降至40歲,以及開放給女團員。
張盛聞:可能遇到黨選
“避免總會長任期卡大選”
針對此事,張盛聞說,當初修改黨章的意願,就是要總會長等領袖一起帶領黨面對大選,而不需要考慮黨選的事情,因為贏大選比贏黨選更重要。
“領導人不僅是總會長,也包括馬青總團長和婦女組主席。如果做了4年半的政府,在第5年才解散,而領導層做滿5年後第二屆又中選,他就可能半路下車,沒有辦法去領導應對大選。”
他說,從9年變10年是去年馬華9月份的中委會就討論通過的,只是去年有一些社團註冊局的東西要一併修改,就挪後到今年。
“我們已經發信通知所有中央代表,在黨代表大會提呈議案,要代表通過。馬華有2000多位的中央代表,修改黨章需要當天出席的三分之二的中央代表的通過。”
至於王賽之做滿9年就下車,會不會對她不公平一事,張盛聞說,當時沒有修改黨章,為了避免出現同樣的問題,10年是最好的方案。
指任期10年可解決問題
“我們知道其實9年也是夠的,因為一般上大選都不會做滿5年,其實9年也是差不多剛剛好,但是還是存有一定的風險, 一旦政府真的做到屆滿解散, 那9年就卡到了。”
“若要解決這個問題,把9年加多1年,10年就完整了。
他說,有些人誤會,修改黨章是讓總會長再做多一屆,但把原來9年變10年也僅是為了完善制度,還要出席中央代表的三分之二支持才能通過。
“比如說,接下來政府在4年後就解散, 總會長還有1年的時間, 但是總會長不可能再競選多1年。就算你競選,代表可能也不會選你了,這就避免出現跛腳總會長的現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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