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左思右想都想不通的是,如果扎希是被馬哈迪陷害,安華當年就算無力反抗馬哈迪,但安華當首相後何以不公開馬哈迪濫用權力的惡行。
關於扎希的健思基金案件,有一事讓我想破腦袋,始終兜不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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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10月13日,巫統主席阿末扎希在臉書寫道,他是因為沒有聽從時任首相馬哈迪的要求解散巫統及跳糟,才被選擇性提控。
言外之意,就是馬哈迪濫用首相職權操縱司法,迫害政敵(扎希是於2018年10月19日,被控45項涉及1億1400萬令吉的失信、洗錢和貪汙罪。較後再加控2項指控)。
若扎希所言為真,當時與馬哈迪同屬政黨聯盟的安華,以及公正黨、行動黨和誠信黨諸公,為何沒有人為扎希說話,捍衛司法正義?在《安華:不為人知的故事》電影中,安華用手指指著馬哈迪,斥責馬哈迪。
有一可能,就是當年已經92歲高齡的馬哈迪,憑一己之力隻手遮天瞞天過海,雖然他整隻手都插入了司法體系,但希盟領袖卻無一人知曉。另一個可能則是,公正黨、行動黨和誠信黨的領袖,不僅知道甚至支持馬哈迪的行徑。
若第一情景為真,真不知該說馬哈迪很厲害,能把這大事瞞住全天下;還是該說安華、公正黨、行動黨和誠信黨諸公,拿了薪水卻在睡覺?又或者他們確實知道也反對馬哈迪的做法,卻無力抵抗……(啥?幾十個人竟然抵不住一個馬哈迪,那是有多無能呀?)
若第二情景為真,只能說希盟和過去他們在野時所不齒的國陣政府,本質上根本沒兩樣。
反之,如果是扎希說謊汙衊馬哈迪,他確實以身試法了,那麼他被告上法庭自是罪有應得。
扎希表罪成立是在2022年1月24日,也即是國陣+國盟政府的首相慕尤丁時代。當時是巫統領袖在朝當官的年代,但扎希並沒有被司法輕輕放過。
不過,扎希卻在安華領導團結政府的情況下,獲得高庭裁決釋放不等於無罪。
我左思右想都想不通的是,如果扎希是被馬哈迪陷害,安華當年就算無力反抗馬哈迪,但安華當首相後何以不公開馬哈迪濫用權力的惡行,畢竟他都敢公開指控馬哈迪貪汙,幫副手伸張正義並不離譜,反而會成為美談。可是安華卻沒有這樣做。
基本上,我是相信大馬的司法是獨立於政治的,因為我認同1789年法國人權宣言第9條、1948年聯合國決議通過的世界人權宣言第11條及歐洲人權公約第6條的無罪推定原則,也即是犯罪事實應依證據認定,無證據不得認定犯罪的事實。一直以來,從來沒有直接證據或一刀斃命的證據否定大馬司法的獨立性,所以也就沒有大馬司法被政治干預這回事。也因此,我尊重不質疑司法對扎希案件的判決。
不過,安華對於自己的副手不需要再為官司困擾,可以安心協助自己處理國家事務、減輕自己負擔的事實,卻沒有公開表達歡欣之意,也沒有恭賀扎希;反而從高庭宣判後,一副步步為營的模樣,一再與扎希案件劃清界線,聲稱自己沒有干預司法。這樣的情況,若放在我們老百姓日常生活中,就好像公司總裁對副總裁暫時擺脫大麻煩完全沒有開心之意,爸爸對媽媽暫時擺脫大麻煩顯得很緊張……這完全不符合我們對人和人之間互動方式的認知吧?
安華對扎希案件的態度,會不會太耐人尋味、啟人疑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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