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12日讯 )首相署(法律及体制改革)副部长蓝卡巴星指出,随着2023年废除强制死刑法令(846号法令),以及2023年检讨死刑和无期徒刑(联邦法院临时权限)法令(847号法令)分别于今年7月4日和今日开始生效,被判强制死刑及无期徒刑的1020名囚犯,包括415名外籍死囚即日起可以向联邦法院申请检讨刑罚。
他说,申请检讨刑罚是一次性的,联邦法院针对检讨死刑和无期徒刑申请的决定是最终裁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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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维持原判可请求赦免
他说,联邦法院可以批准或拒绝有关囚犯的申请,维持强制死刑或无期徒刑,或改为最低30年至最高40年监禁作为替代刑罚;如果法院驳回申请并决定维持原判,囚犯可以向特赦委员会提出请求赦免。
他今日在有关2023年检讨死刑和无期徒刑(联邦法院临时权限)法令(847号法令)的媒体汇报会上说,检讨刑罚的申请必须在847号法令生效之日,即今日起的90天内提出。在有合理理由的情况下,法院可以考虑延长提交检讨申请的期限。
“所有的检讨申请通知书及支持宣誓书均由监狱局代表囚犯入禀法院,囚犯可以聘请自己的律师、使用法院指定的律师或全国法律援助基金会(YBGK)的律师。”
与大使馆商外籍囚犯
蓝卡巴星说,沙巴及砂拉越的案件将由州内律师处理,至于外籍囚犯,监狱局已与相关大使馆及领事馆讨论及交流。
他指出,联邦法院将在6个月至一年内做出裁决,胥视法院的审讯时间而定。
他说,目前有491名本地囚犯及415名外籍囚犯被判死刑,以及82名本地囚犯及32名外籍囚犯被判无期徒刑,并强调申请检讨的程序是一视同仁的,不会差别对待本地及外籍囚犯。
他披露,在1020名被判处强制死刑和无期徒刑的囚犯中,906名囚犯是已用尽一切上诉管道(包括29名申请特赦,但被拒绝的囚犯)、44名已被判无期徒刑的囚犯,以及70名已被判强制死刑,但获特赦委员会改判终身监禁的囚犯。
无期徒刑检讨申请的流程表:
1.申请前– 按类别对囚犯进行分类
2.监狱局立案–手动或通过线上入禀系统向联法院提交无期徒刑检讨申请通知书和支持宣誓书
3.文件处理
4.委任律师–囚犯/家属/大使馆委任律师,或委任全国法律援助基金会(YBGK)律师,以及择定案件管理日期
5.案件管理–确定日期并由联邦法院法官组成的小组审理案件
6.联邦法院裁决–裁定替代性刑罚
7.裁决/命令的通知
8.结束
死刑检讨申请的流程表:
1.申请前– 按类别对囚犯进行分类
2.监狱局立案–手动或通过线上入禀系统向联邦法院提交死刑检讨申请通知书和支持宣誓书
3.文件处理
4.委任律师–囚犯/家属/大使馆委任律师,或委任全国法律援助基金会(YBGK)律师,以及择定案件管理日期
5.案件管理–确定日期并由联邦法院法官组成的小组审理案件
6.联邦法院裁决–裁定替代性刑罚
7.裁决/命令的通知
8.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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