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打靈再也12日訊)捍衛自由律師團(LFL)呼籲希盟領導的政府及全國副總警長拿督斯里阿育漢,停止威脅國盟青年團為了抗議副首相拿督斯里阿末扎希涉及的47項健康思維基金會貪汙案獲釋放不等於無罪而發動的拯救大馬和平集會。
“這完全是試圖騷擾及恐嚇,因為根本沒有任何跡象顯示,這場集會不會和平進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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捍衛自由律師團總監再益馬烈發文告指,2012年和平集會法令違反憲法,直接侵犯聯邦憲法第10(1)(b)條款下的和平集會權利。
抨條規強人所難
“它要求在集會5天前正式通知警方,否則,即使有關集會已被民眾知曉,未能遵守相關規定仍會面對刑事處罰。”
他說,有關條規也規定必須徵詢集會地點的業主許可,強人所難且造成阻礙,因這包括集會途徑地點,導致任何抗議遊行都不可能舉行。
“正因如此,希盟之前曾呼籲廢除2012年和平集會法令。但現在,曾遭受迫害的希盟似乎已經變成迫害者,使用他們曾經批評的法律來對付當前的反對黨。”
再益馬烈說,對任何熟悉首相拿督斯里安華從政歷史及烈火莫熄運動的人而言,其領導的政府目前正準備取締和平集會的行為,顯得多麼諷刺。
他指出,烈火莫熄誕生於街頭,透過對抗警察法令及和平集會法令舉行反政府集會而發展,並表示警方及希盟政治人物昨天的聲明毫無疑問地表明,由希盟領導的政府及警方正準備採取行動。
指希盟正變成壓迫者
“在集會前對集會策劃者發出威脅及公開警告,是國陣政府曾經用來對付民聯和希盟的技倆。希盟及其領袖正變成他們曾揶揄的壓迫及專橫模樣。”
他說,若希盟領導的政府利用和平集會法令對付其政治對手,改革、文明及理智就不再有回頭路。
他認為,若任政府仍致力於改革,就必須允許國盟發動的馬來西亞日集會在沒有警察干預或騷擾的情況下進行,並立即採取措施廢除和平集會法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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