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12日訊)行動黨甲洞區國會議員林立迎認為,政府應對未能在第12大馬計劃最後階段完成項目的政府部門採取紀律處分行動,以確保項目管理的問責和透明。
他今日在國會下議院辯論第12大馬計劃中期檢討報告時說,必須對未能完成相關項目的人士採取紀律行動、罰款或任何適當的法律行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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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將警告那些負責執行相關項目的人士,必須嚴正對待自己的職責。”
他也促請首相拿督斯里安華列出第12大馬計劃中價值1000萬令吉或以上的項目,且有關項目的完成水平迄今尚未達到30%或以下。
他表示,此舉是為了確保監督大項目的實施進展,確保政府的資金有效應用。
“確保項目管理的問責,是確保第12大馬計劃成功的重要舉措,縮短髮展項目實施用意與成果的差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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