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北京13日讯)中国政府厉行教育“双减”政策,尽管造成补教业大量年轻人失业,且无法根绝学童课业辅导的需要,但官方没有回头迹象,今天还发布“校外培训行政处罚暂行办法”,要打击“隐形变异培训问题”。
中国教育部网站发布“校外培训行政处罚暂行办法”及教育部校外教育培训监管司负责人的相关说明,其中阐明了“双减”(减轻校内和校外学习压力)政策很难放松或改变的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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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名官员说,中共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双减”工作,“规范校外培训机构”已被写进2021年11月通过的中共百年历史决议。“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也提出,要加大“教育培训”等关系民众切身利益的重点领域执法力度。
他还引述中共总书记习近平说,良心的行业不能变成逐利的产业,要完善相关法律,依法管理校外培训机构。
这名官员坦言,“双减”改革实施两年以来,擅自举办校外培训机构、“隐形变异开展校外培训”等问题仍然不同程度的存在,个别机构“卷款跑路”问题仍零星发生。而这些正是必须健全校外培训法律制度的原因。
这名官员说,未经审批擅自有偿展开学科类隐形变异培训,存在培训环境安全风险、培训内容危害风险、“超标超纲”(超越教学大纲规定的教学或考试范围)违背教育规律风险、从业人员侵害学生风险、退费难风险等各种隐患,“既容易损害家长权益和学生身心健康,又可能使全社会陷入‘教育内卷’无益竞争的泥潭”。
“校外培训行政处罚暂行办法”列举了“转线上”、“转地下”、“换背心(指换个名目)”等3种隐形变异行为,规定了从警告到人民币(下同)10万元(新台币44万元)以下罚款的法律责任。同时,对中小学在职教师擅自有偿展开学科类培训的行为,依法从重处罚。
根据此办法,“擅自举办校外培训机构”指未经审批展开校外培训,同时符合实体培训有专门的培训场所或网上培训有特定的网站或者应用程式、有两名以上培训从业人员、有相应的组织机构和分工者,经发现责令停止举办、退还所收费用,并对举办者处违法所得1倍以上5倍以下罚款。
这项办法还规定,擅自组织面向3岁以上学龄前儿童、中小学生的社会性竞赛活动,情节特别严重者可处5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罚款。(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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