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影13日訊)巫青團前執委旺莫哈末阿茲裡(網名Papagomo)4年前致傷並以“愚蠢”一詞侮辱前青體部長賽沙迪的罪名成立,被法庭判處罰款2100令吉。
地庭法官諾費道斯在裁決時表示,因辯方未能提出合理的質疑,因此就傷害罪,判處罰款2000令吉,而對賽沙迪發表的侮辱性言論則罰款100令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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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說,如果不繳納這2000令吉和100令吉,旺莫哈末阿茲裡需以分別監禁3個月和1天取代。
“稱某人愚蠢是不合適的,在本案背景下,可能發生損害和平的事情。在盤問過程中,被告以‘愚蠢’並非一個不雅的詞語,甚至可以在國會中使用,然而,這些不是理由。
“在刑事法典第323條文下的罪行,即便只是動幾個手指,也會給第四控方證人(賽沙迪)帶來痛苦。本案的懲罰應該反映出所使用的暴力。”
較早前,旺莫哈末阿茲裡的代表律師聶賽夫向法庭求情,要求判當事人儘可能地的罰款,因作為一名商人其收入不穩定。
而諾法哈寧則建議法庭給予適當的懲罰,以給被告一個教訓和社會的警惕。
“法庭必須考慮到被告是社會知名人士,應該為公眾樹立好榜樣。”
旺莫哈末阿茲裡是在2019年2月28日被控上庭,因在同年2月16日上午11時05分在紹嘉納英比安路旁,蓄意致傷賽沙迪的頸部和肩膀,牴觸刑事法典第323條文(蓄意傷人);另外在相同的地點和時間,以“ko bodoh”(你愚蠢)的字眼侮辱賽沙迪。他因此被控牴觸刑事法典第509條文(侮辱他人)。
法庭在今年2月21日,判旺莫哈末阿茲裡表罪成立,需出庭自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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