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老马时代的政商司法勾结(还记得名律师的correct x3 名言?),到近年臭名远播的1MDB案,为政治利益而操弄司法程序,很多时候都潜藏于当权者血肉之中的DNA,不是为了巩固,就是为了挽救政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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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过,看反应,要看谁的反应。团结政府里脑袋只有“非友即敌”的二线或三流人物,捉紧机会或受人指示,纷纷施压要赛沙迪辞职,明白的,不然怎样向党表示忠贞,再往上爬?
但这类政客眼中只有“顺我者昌明大马,逆我者摆明大骂”的原则,失去客观为民的从政之义,毫无民间痛恨“左手打贪、右手放人”的同理心。
要听坊间的真心话,应该走去街头巷尾、咖啡店,尤其是麻坡。
赛沙迪一直以来受到安华政府的冷对待,扎希案终于成了压弯骆驼的最后一根稻草,让他逮到道德制高点,在希盟诚信党刚在埔来补选中为团结政府护住国会三分二城池后,不到24小时,又让政府失去这关键的优势,狠狠地将了安华一军。
柔佛双补选成绩,凭着相对中庸的大部分Bangsa Johor力挺希盟国阵,朝野各有诠释,当中最有创意的非国阵兼巫统主席阿末扎希本人莫属,可以神奇借力为“也有人说这是对阿末扎希的公投”;这种水平的自我催眠,等同严重误判。
团结政府内追杀赛沙迪的马前卒,切勿跟着误判形势才好。别忘了,去年初在柔佛州选举大胜,以阿末扎希为首的巫统一再催逼时任首相依斯迈沙比利解散国会,最后江山易主,也因误判而起。
赛沙迪与团结政府“化友为敌”,摆上台面的理由堂而皇之,正是扎希案的DNAA(释放不等于无罪)。9月4日至今,从总检察署到团结政府,乃至安华本人越澄越不清而遭受唾骂、声讨的现象,方兴未艾,现在轮到国会特别遴选委员会要传召前任和现任总检察长,大家就等着瞧,团结政府要怎样修好这场公关灾难!
过去两周排山倒海的批判、责难,都比不上以行动来巧映民意的赛沙迪来得有劲;一来引起震撼而不引起政治动荡,二来传达的讯息发聋振聩。
扎希案的DNAA,原因人言言殊,相对于团结政府其他高层,包括首相,其中最为坦白的,首推行动党政治局主任陈泓谦的“数目不够才放‘那个人’”。这说明什么?从老马时代的政商司法勾结(还记得名律师的correct x3 名言?),到近年臭名远播的1MDB案,为政治利益而操弄司法程序,很多时候都潜藏于当权者血肉之中的DNA,不是为了巩固,就是为了挽救政权。
前任总检察长汤米汤姆斯在其充满争议的著作《我的故事:荒野中的正义》中,提到他1983年曾在律师公会刊物发表一篇文章,标题为《总检察长——马来西亚最具权势的人物?》。从书本的行文中,可看出他这篇文章是冲着时任总检察长阿布达立而写。(顺便补课:汤姆斯在书中毫不掩饰对阿布达立的鄙视。)
然而在那个年代,法律界和法庭记者对此标题的叙述,相当肯定是一个事实,而不仅止于问号。
近40年后,汤姆斯在书中称此标题很煽动,实际上是带有讽刺意味的,因为这个职位拥有宪法和法律赋予的巨大权力,惟政治现实是,总检察长是由首相委任,也可被首相罢免。
理论是说,总检察长有权检控首相,首相亦可革除总检察长。而你我曾经见证的事实是,看谁出手较快。
2015年7月27日,1MDB丑闻闹得沸沸扬扬,时任总检察长阿都干尼突然“被解职”,时任首相纳吉给的官方理由是健康问题。讽刺的是,阿都干尼在一年又5个月后,当过实习律师再正式领了执业牌招,生龙活虎地重返法律界。官方理由?呵呵!
前车可鉴,如果人人拒信官方,包括堂堂首相针对扎希案给予的理由,当官的不必感到委屈。同理,由老马委任的汤姆斯,在汤姆斯掌管下的总检察署,当年也有令行动党领袖尴尬至今的撤控案例。官方理由?找鬼信!
这也说明,为何当老马于2020年突然辞职,汤姆斯也马上自行求去,因为他认定此职是政治委任,不必等着被新任首相罢免,自讨没趣。
简言之,首相才是“最有权势的人物”这一客观现实,从未变过。但要安华马上指示新任总检察长重新提控刚获自由的“那个人”,似乎又强人所难,也把整个司法程序玩得太儿戏,除非原任总检察长出来“负荆请罪”,愿意承认疏忽,承担后果,当然这又如同缘木求鱼。
因为扎希的DNAA,主张总检察长一身兼任政府民事和刑事诉讼两大职务必须分拆的呼声又再扬起,首相署部长阿莎丽娜实际上也早已着手处理此事,但这沉重包袱里头的各个相关利益与单位盘根错节,而且最后还得呈上国会修宪,需要朝野同心,方能成事。
然而即使职权分开了,只要检控司还是由首相委任,坐拥随意停控或撤控任何案件、不必公开交代的宪赋权力,等于一切回到原点,无从修复当权者足以引发国家民主与司法癌化的DNA。团结政府若有诚意改革这一被诟病多年的法务积患,不得不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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