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洲网
星洲网
星洲网 登录
我的股票|星洲网 我的股票
Newsletter|星洲网 Newsletter 联络我们|星洲网 联络我们 登广告|星洲网 登广告 关于我们|星洲网 关于我们 活动|星洲网 活动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国内

|

社会

|
发布: 7:12pm 14/09/2023

诋毁

司法机构

政治评论员

诋毁

司法机构

政治评论员

評論員控詆譭司法機構案|三司:非最終裁決不能被上訴 駁移交隆地庭申請

(布城14日訊)上訴庭駁回一名活躍於社交媒體的政治評論員要求將他被控詆譭司法機構一案從雪邦地庭移交至吉隆坡地庭的申請。

由拿督瓦茲爾、拿督科林勞倫斯及拿督阿茲米組成的上訴庭三司,以檢方針對祖法茲利(34歲)的上訴所提出的初步反對是有理有據為由,一致駁回了祖法茲利的上訴。

ADVERTISEMENT

“我們認為,高庭的判決是不能被上訴的,因為這不是最終裁決。”

來自沙巴的祖法茲利被控於2021年1月22日,在蕉賴上傳一段時長20分鐘,標題為“1MDB案法官在大馬法庭被納吉威脅!?!?”(“Hakim Kes IMDB diugut oleh Najib Razak dalam Mahkamah Malaysia!?!?”)。

第二天,有人在賽城看到了這段視頻。

祖法茲利否認有罪,他以他是在蕉賴上傳該短片為由,申請將案件轉移至吉隆坡地庭。

雪邦地庭於2021年7月29日駁回了他的申請,而高庭也在同年11月11日駁回了他的上訴。

祖法茲利是在《1998年通訊及多媒體法令》第233(1)(a)條文下被控,一旦罪成可被判罰款最高5萬令吉或監禁最高1年,或兩者兼施。

雪邦地庭當時批准他以1萬令吉和1名擔保人保外候審。

莎魯拉達副檢察司今日在上訴庭陳詞時指出,基於高庭的裁決並未作出最終裁決,因此不能被上訴。

祖法茲利代表律師維斯瓦納丹說,由於其當事人住在蕉賴,若在雪邦地庭審訊,其當事人需承擔額外費用和時間。

打开全文

ADVERTISEMENT

热门新闻

百格视频

ADVERTISEMENT

点击 可阅读下一则新闻

ADVERTISEME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