與2015年的情況一樣,隨著消費稅的重新落實,經濟將迎來一次性的高通脹。
首相安華日前在國會提呈第12大馬計劃中期檢討報告,該計劃最初由依斯邁沙比利政府於2021年9月推出。安華宣佈,在執行第12大馬計劃的基礎上,將再增加150億令吉撥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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也許是由於所有細節還沒有被徹底消化,沒有獲得廣泛報道的是,稅收基礎將大大擴大。
下一份財政預算案中將落實的第一項新稅務是資本利得稅。原則上,資本利得稅將是一個很好的工具,有助於將社會財富從T20群體重新分配給B40群體。至於效果如何,則取決於對哪些領域徵收資本利得稅,實際的稅率,以及哪些可以免稅,哪些不可以免稅。
資本利得稅的另一個主要問題是內陸稅收局將如何評估。我們可以預期,將加強本地銀行的申報規定,使稅收局有能力發現應徵收資本利得稅的交易。
馬來西亞非常需要徵收資本利得稅,因為T20群體和B40群體的收入差距越來越大。目前尚不知道是對個人還是對公司徵稅。
第二項新稅務是消費稅(GST),它如今再次獲得重新考慮。納吉政府於2015年4月1日落實消費稅,目的是使銷售稅制度更加統一,並從消費中收取更高的稅收。2018年希盟上臺後,新政府為了兌現競選承諾,取消了消費稅並恢復了舊的銷售稅制度。
雖然廢除消費稅在政治上很受歡迎,但許多經濟學者認為廢除消費稅是一種倒退,因為銷售稅制度更容易逃稅。一般來說,消費稅涵蓋了更多的交易,使逃稅變得更加困難。
儘管消費稅更有利於政府在國內貿易的交易階段徵稅。然而,消費稅是一種累退稅,即低收入群體比高收入群體的稅收負擔更重。許多人認為,相對於國內的中高收入群體,這對窮人來說是不公平的負擔。
這裡的關鍵是重新落實消費稅的稅率。人們猜測,消費稅稅率可能會高於2015年最初征收的6%。最有可能的是,任何新的消費稅稅率將定在7.5%至10%之間。
如果重新落實消費稅,而且由於財政需要,這是極有可能的,那麼相對於中高收入群體而言,低收入群體消費的大量商品應免徵消費稅,以實現更好的社會公平。這也是2015年落實消費稅的弱點之一。
與2015年的情況一樣,隨著消費稅的重新落實,經濟將迎來一次性的高通脹。
擴大稅基是政府的必要舉措。但是,這並不意味著要將額外的收入用於發展。隨著大馬人口的老齡化,任何額外的收入都應該用於改革養老金和公積金問題。擴大稅基不應該成為花更多錢的許可證。
細節決定成敗。可以放心的是,這些細節會一點一點地顯現出來。
Murray Hunter: Plans to widen tax base: 12MP mid-term review highlights need for new taxe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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