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17日综合电)中国西川达州市渠早前发生“天降木块砸死老人案”,一审判决结果出炉,肇事男孩方和物业均被判担责赔偿。
据中媒红星新闻报道, 死者肖某某的家属上周六指,家属已收到渠县人民法院民事判决书。从判决书上看到,法院判定肇事方应承担主要过错责任,担责70%赔偿58万余元;物业方承担次要责任,担责30%赔偿24万余元。
ADVERTISEMENT
目前,两被告不服,已提起上诉。
事件在今年2月28日,四川达州市渠县一小区,老人肖某某接孙子放学回家,爷孙俩刚走到小区三栋楼下时,肖某某被从天而降的木块砸中后经抢救无效身亡。
经警方调查,木块系一名8岁男孩从顶楼扔下。事后,经社区和街道办多次协商未果,死者家属将物业公司和肇事男孩及其父母一同起诉至渠县人民法院。
一审判决书显示,被告杨某霖放学回家途中脱离监护,独自一人来到高达32层的“科华南城印象”3号楼楼顶,在玩耍中将该楼顶的木块推下砸中行人肖某某。
由于被告杨某霖系年满8周岁的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事故发生时,被告杨某、张某秋作为杨某霖的法定监护人未尽到监护职责,被告杨某霖造成他人损害的相应的民事责任依法应当由其监护人即被告杨某、张某秋承担。
另一被告物业方作为案涉小区物业服务企业,对小区楼栋的物业服务区域负有管理、安全保障等义务,虽在顶楼围栏上设置有“严禁攀爬””等字样,但对于案涉楼顶带有钉子的木块未发现并进行及时清理处置,从而形成安全隐患,导致本案后果的发生,因此,物业方未完全尽到安全管理职责,具有一定的过错,应当承担本案的次要责任。
网友表示,对熊孩子的家长们,是一种很好的警示作用。
ADVERTISEMENT
热门新闻
百格视频
ADVERTISEME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