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黄先生在不久前,从发展商办公室领了新屋锁匙,那是一个共管公寓单位。由于工作地点的关系,黄先生与太太准备卖掉这间共管公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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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业经纪说,现在要卖比较困难,因为发展商还有第三栋公寓在兴建中,据了解,还有一些公寓单位未卖出。
假如没有改变计划,这应该是有关公寓计划最后一栋建筑,之前两栋已经在今年中建成,并移交新屋锁匙给购屋者。
经纪指出,由于这个因素,转手价可能不理想,而且还没有分层地契,在脱售之前,卖主需要发展商签名批准。
黄先生说:“我们的房屋贷款锁定期是3年,预计在2024年3月期满。我们应该等到锁定期结束才脱售,或者是现在就可以进行?
这里想请问林若辉律师:“当共管公寓还未有分层地契,如果业主在脱售之前,需要寻求发展商的批准,他是否可以不给予批准?”
未有分层地契 共管公寓脱售需申请
答:林若辉律师说,当共管公寓还未有分层地契,业主想要脱售,需要书面向发展商提出申请,并等待他们的书面批准回复。
业主致函发展商,发展商将回复证实该公寓单位的业主,以这位读者就是黄先生,并且向卖主征收一点行政费。
林律师说,只要业主没有拖欠发展商管理与服务费,维修储备金,公寓保险费,发展商应该给予批准。
在银行贷款的锁定期之前,业主脱售公寓并清还银行贷款,算是在锁定期内清还,银行可以按业主与银行签署的献议贷款文件,其中关于锁定期内还清贷款,将被罚款的条文征收罚款。
也许黄先生可以和银行洽谈,尝试争取豁免被罚款,这笔罚款是以贷款数额乘以一个巴仙率(假设3%)计算,如果是大笔贷款,罚款数额可以是一笔不小的数目。
现在距离黄先生贷款锁定期满,大约还有6个月的时间,也有可能在敲定交易时,已经接近或过了贷款锁定期。
除非是黄先生的公寓单位,已经有现成的买主在等待签署买卖合约,则有可能在贷款锁定期内完成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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