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麻坡18日讯)麻坡新加旺技职学院1名18岁学生约1周前,涉嫌在宿舍内先后肢体性侵2名学弟,今日被控上庭,惟被告否认有罪,并要求法庭审讯。
麻坡地庭法官阿布峇加在聆听被告要求减少保释金的理由后,批准被告以每项罪名各5000令吉保外候审,保外期间不能干扰受害人及证人,否则担保金可能会被取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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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庭把案件展期至10月23日过堂,以便控方把审案文件移交给被告。
来自东甲的被告努哈兹克洛曼(18岁)被控2项肢体性侵儿童罪名,抵触2017年儿童性侵法令第14(b)及14(d)项条文,一旦罪成,可在同法令第14项条文下被判不超过20年监禁及鞭笞。
首项控状是指控被告于2023年9月5日凌晨3时15分,在新加旺技职学院宿舍的厕所内,指示一名年仅16岁的受害人触摸他的性器官,意图性侵受害人。
次项控状是指控被告于2023年9月7日下午4时,在技职学院宿舍内将手指插入另一名16岁受害人的肛门、意图性侵后者。
上述案件由副检察司丹尼尔主控,被告以仍是在籍学生及家庭收入不高为由,要求减低保释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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