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麻坡18日訊)麻坡新加旺技職學院1名18歲學生約1周前,涉嫌在宿舍內先後肢體性侵2名學弟,今日被控上庭,惟被告否認有罪,並要求法庭審訊。
麻坡地庭法官阿布峇加在聆聽被告要求減少保釋金的理由後,批准被告以每項罪名各5000令吉保外候審,保外期間不能干擾受害人及證人,否則擔保金可能會被取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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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庭把案件展期至10月23日過堂,以便控方把審案文件移交給被告。
來自東甲的被告努哈茲克洛曼(18歲)被控2項肢體性侵兒童罪名,牴觸2017年兒童性侵法令第14(b)及14(d)項條文,一旦罪成,可在同法令第14項條文下被判不超過20年監禁及鞭笞。
首項控狀是指控被告於2023年9月5日凌晨3時15分,在新加旺技職學院宿舍的廁所內,指示一名年僅16歲的受害人觸摸他的性器官,意圖性侵受害人。
次項控狀是指控被告於2023年9月7日下午4時,在技職學院宿舍內將手指插入另一名16歲受害人的肛門、意圖性侵後者。
上述案件由副檢察司丹尼爾主控,被告以仍是在籍學生及家庭收入不高為由,要求減低保釋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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