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紐約19日綜合電)知名跨國咖啡連鎖店星巴克被指旗下幾種水果飲料缺乏一種關鍵成分:水果,被美國消費者提告違反消費者保護法索償,星巴克要求駁回訴訟,但負責案件的法官週一裁定星巴克必須面臨訴訟。
綜合英媒報道,這宗案件的原告人是來自紐約州的科米尼斯和來自加州的麥卡利斯特,他們指控星巴克的部分水果飲料中,裡內並沒有飲料名稱提到的水果成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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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費者抱怨稱,星巴克的芒果火龍果、芒果火龍果檸檬水、黃梨百香果、黃梨百香果檸檬水、草莓巴西莓和草莓巴西莓檸檬水飲料中均不含廣告中所稱的芒果、百香果或巴西莓。他們認為這些飲料的主要成分是水、濃縮葡萄汁和糖,星巴克的誤導性名稱造成收費過高,涉嫌違反州的消費者保護法。
總部位於西雅圖的星巴克向法庭申辯,產品名稱所描述的是口味而不是成分,並且其餐牌上已準確地解釋了這些口味,理性的消費者理應不會感到困惑,而且消費者若有疑問,店鋪員工亦可以解釋清楚。
星巴克要求駁回擬議集體訴訟中11項索賠中的9項,但位於紐約曼哈頓的聯邦地區法官克羅南週一駁回該要求。
克羅南表示,不像香草,芒果、百香果等術語一般不認為是代表一種風味,一般理解為水果。
克羅南還表示,顧客之所以會產生困惑是可以理解的,因為其他星巴克產品的名稱中含有相應的成分,例如,冰抹茶拿鐵中含有抹茶,蜂蜜柑橘薄荷茶中含有蜂蜜和薄荷。
該訴訟於2022年8月開始,要求至少500萬美元(約2346萬令吉)的賠償。原告律師阿比裡表示,他對法官的這一決定感到滿意,並期待代表擬議的集體訴訟。
星巴克發表聲明重申,訴訟中的指控是不準確且毫無根據,並表示期待為自己辯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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